檢視 討論:籌備列車新北場 的原始碼
←
討論:籌備列車新北場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編輯此頁面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使用者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分類:重建教育經費保障,參見全國同胞列車]] ==教育經費保障建立與推倒事件簿== # 1946.12.25 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164 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 1997年7月國民大會修憲凍省,時任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聯合主計長韋端,說服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0 項「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b/>原因是中央政府預算由黑字預算轉向赤字預算,連戰發現他每借一塊錢只能花八毛五,卻須要還一塊錢外加利息,所以推動推倒教科文預算保障。 #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列車簡表
(
檢視原始碼
)
教育經費保障建立與推倒事件簿
(
檢視原始碼
)
超刪教育補助之後,對教育現場的衝擊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討論:籌備列車新北場
」頁面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變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有關 MediaWiki 的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