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教育的每一塊錢

出自跨校選修
於 2026年6月17日 (三) 18:59 由 丁志仁討論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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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什麼事?

圖說:失去保障的教育經費,猶如水壩潰堤
  1. 最早我國的教育經費保障是寫在憲法 164 條當中, 1997 年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拜託修憲國民大會(當時正討論凍省),凍結憲法 164 條,取消政府預算中對教育、科學、文化的編列保障。此後三年(1997~2000年),經過各民間教育團體鍥而不捨的努力,終於在 2000 年,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重建了我國政府對教育經費的保障。
  2.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保障我國政府教育經費應佔政府收入淨額的 23% (不含舉債收入),每年約 8000~9000 億的教育經費。
  3.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行政院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管教育經費的編列邏輯=>編列公式=>編列數字,教育部設「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管 300 多個補助要點。
  4. 丁丁一直是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委員(民間代表)
  5. 也是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委員(民間代表)
  6. 去年由於有國防支出須逾 GDP 3% ,以及美國對等關稅須補助企業免於倒閉的政府財政壓力,再加上教育界表現的無比軟弱,既看不出有連結的能力,更看不出有發聲的意願,於是在去年 8.26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上,行政院主計處藉口《財劃法》修法,超刪中央政府 345 億教育預算,推倒了教育經費法定保障。
  7. 目前:
    • 2025 年之前的各縣市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窮縣教育機會均等)已全數刪除
    • 2025 年之前補助各縣市基本教育設施:照明、飲水、電費、營養午餐、資訊設備折舊…,大部分刪除,改以「計畫型補助」執行一部分,變成用補助要點管理
    • 89 個和教育創新以適應當代的中央政府的教育補助計畫,遭到廢止或削減。
  8. 丁丁在 2025.8.26 會上反對無果後,繼而在 8.28 與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開始倡議「教育財政,藍綠休兵」,發動「重建教育經費保障,參見全國同胞列車」。
  9. 教育部綜規司於2025.10 也已委託振鐸進行研究,怎麼重建《財劃法》修法後的教育經費計算公式。振鐸已在 2026.5.26 交結教育部第四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