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施教與推廣至各級學校與終身學習計畫」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跨校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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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以「社會韌性」為核心,結合高中教育與終身學習體系,發展具前瞻性與整合性的課程單元,並建構全民國防施教平台與施教網絡,屬於兼具制度創新與公共基礎建設性質之專案,具高度不可替代性與公共利益。
 
本案以「社會韌性」為核心,結合高中教育與終身學習體系,發展具前瞻性與整合性的課程單元,並建構全民國防施教平台與施教網絡,屬於兼具制度創新與公共基礎建設性質之專案,具高度不可替代性與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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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依現行《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本案因性質與規模特殊,未能完全符合既有補助架構,說明如下:
 
然依現行《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本案因性質與規模特殊,未能完全符合既有補助架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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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補助要點規定,每案僅得由單一依法設立之非營利團體申請辦理。惟本案涉及課程研發、數位媒體製作、終身學習通路建構與施教平台建置等多重專業領域,必須由不同團隊跨域協作方能完成,其整體設計具系統性與戰略性,非單一團體可獨立承擔,爰需報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
 
一、依補助要點規定,每案僅得由單一依法設立之非營利團體申請辦理。惟本案涉及課程研發、數位媒體製作、終身學習通路建構與施教平台建置等多重專業領域,必須由不同團隊跨域協作方能完成,其整體設計具系統性與戰略性,非單一團體可獨立承擔,爰需報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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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擬邀請參與之合作團隊之一為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負責數位媒體與平台技術建置,雖其角色具專業必要性,然依現行補助要點並非適格補助對象,爰需專案核准,以確保專業品質與執行效能。
 
二、本案擬邀請參與之合作團隊之一為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負責數位媒體與平台技術建置,雖其角色具專業必要性,然依現行補助要點並非適格補助對象,爰需專案核准,以確保專業品質與執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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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行補助要點以單次教學活動或推廣課程為主要補助原則,惟本案除課程施教外,尚包括全民國防施教平台建構、施教意願普查、培力支持與網絡串聯,屬制度型與基礎建設型之教育專案,其廣度與長期性已超越既有補助架構範疇,爰需專案核准辦理。
 
三、現行補助要點以單次教學活動或推廣課程為主要補助原則,惟本案除課程施教外,尚包括全民國防施教平台建構、施教意願普查、培力支持與網絡串聯,屬制度型與基礎建設型之教育專案,其廣度與長期性已超越既有補助架構範疇,爰需專案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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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展望台灣之社會防衛韌性建構,若欲以整體戰略思維落實於教育現場,並回應國際局勢快速變化所帶來之挑戰,現行補助要點之設計已不足以因應政策深化之需要。然全面修訂補助要點涉及行政程序與跨部門協調,時程較長,為回應當前情勢之迫切性,爰建請以專案方式核准辦理。
 
四、展望台灣之社會防衛韌性建構,若欲以整體戰略思維落實於教育現場,並回應國際局勢快速變化所帶來之挑戰,現行補助要點之設計已不足以因應政策深化之需要。然全面修訂補助要點涉及行政程序與跨部門協調,時程較長,為回應當前情勢之迫切性,爰建請以專案方式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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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補助要點規定,每團體每年度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元,尚不足以支持本案兼具課程研發、平台建構與網絡推廣之整體規模。為確保專案得以建立可長期運作之社會韌性基礎架構,擬由政府補助資金作為啟動資源,並結合民間募款與社會力量持續挹注,以公私協力模式共同推動全民守護台灣之願景。
 
五、依補助要點規定,每團體每年度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元,尚不足以支持本案兼具課程研發、平台建構與網絡推廣之整體規模。為確保專案得以建立可長期運作之社會韌性基礎架構,擬由政府補助資金作為啟動資源,並結合民間募款與社會力量持續挹注,以公私協力模式共同推動全民守護台灣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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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本案不僅回應全民國防政策之發展方向,更以教育為基礎,強化青年與社會整體面對風險之心理韌性與行動能力。其性質屬制度創新與公共安全基礎建設工程,具前瞻性、整體性與急迫性,爰懇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以利整合資源、迅速推動,為全民國防教育樹立可長可久之典範。
 
綜上所述,本案不僅回應全民國防政策之發展方向,更以教育為基礎,強化青年與社會整體面對風險之心理韌性與行動能力。其性質屬制度創新與公共安全基礎建設工程,具前瞻性、整體性與急迫性,爰懇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以利整合資源、迅速推動,為全民國防教育樹立可長可久之典範。

於 2026年4月29日 (三) 14:27 的修訂


前情提要

當前國際局勢劇烈變動,區域安全風險升高,戰爭型態由傳統軍事衝突擴展至資訊戰、認知戰、能源安全與社會韌性層面。面對此一新型態挑戰,全民國防已不僅是軍事概念,更是整體社會結構之安全工程。如何在教育體系中深化全民國防精神,並進一步建構全民守護台灣之行動網絡,已成為迫切課題。

本案以「社會韌性」為核心,結合高中教育與終身學習體系,發展具前瞻性與整合性的課程單元,並建構全民國防施教平台與施教網絡,屬於兼具制度創新與公共基礎建設性質之專案,具高度不可替代性與公共利益。

然依現行《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本案因性質與規模特殊,未能完全符合既有補助架構,說明如下:

一、依補助要點規定,每案僅得由單一依法設立之非營利團體申請辦理。惟本案涉及課程研發、數位媒體製作、終身學習通路建構與施教平台建置等多重專業領域,必須由不同團隊跨域協作方能完成,其整體設計具系統性與戰略性,非單一團體可獨立承擔,爰需報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

二、本案擬邀請參與之合作團隊之一為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負責數位媒體與平台技術建置,雖其角色具專業必要性,然依現行補助要點並非適格補助對象,爰需專案核准,以確保專業品質與執行效能。

三、現行補助要點以單次教學活動或推廣課程為主要補助原則,惟本案除課程施教外,尚包括全民國防施教平台建構、施教意願普查、培力支持與網絡串聯,屬制度型與基礎建設型之教育專案,其廣度與長期性已超越既有補助架構範疇,爰需專案核准辦理。

四、展望台灣之社會防衛韌性建構,若欲以整體戰略思維落實於教育現場,並回應國際局勢快速變化所帶來之挑戰,現行補助要點之設計已不足以因應政策深化之需要。然全面修訂補助要點涉及行政程序與跨部門協調,時程較長,為回應當前情勢之迫切性,爰建請以專案方式核准辦理。

五、依補助要點規定,每團體每年度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元,尚不足以支持本案兼具課程研發、平台建構與網絡推廣之整體規模。為確保專案得以建立可長期運作之社會韌性基礎架構,擬由政府補助資金作為啟動資源,並結合民間募款與社會力量持續挹注,以公私協力模式共同推動全民守護台灣之願景。

綜上所述,本案不僅回應全民國防政策之發展方向,更以教育為基礎,強化青年與社會整體面對風險之心理韌性與行動能力。其性質屬制度創新與公共安全基礎建設工程,具前瞻性、整體性與急迫性,爰懇請教育部長專案核准辦理,以利整合資源、迅速推動,為全民國防教育樹立可長可久之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