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向詹志禹說明重建教育經費保障(上)」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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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的推動重點==
 
==往下的推動重點==
#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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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其中台北、新北、台南、高雄近日即將成立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舉辦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目前情勢,近期將於2026/09/29舉行。
 
#舉辦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目前情勢,近期將於2026/09/29舉行。

於 2026年9月9日 (三) 15:38 的修訂

往下的推動重點

  1. 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其中台北、新北、台南、高雄近日即將成立
  2.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3. 舉辦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目前情勢,近期將於2026/09/29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