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2026立法院法制局對實驗教育三法修法方向的研究」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跨校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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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 讓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 成為台灣教育的 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部門 => 應有「昨日實驗教育,今日公共教育」之精神
 
# 成為台灣教育的 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部門 => 應有「昨日實驗教育,今日公共教育」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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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場台灣實驗教育界的對話與合作討論提出的主要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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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審議制度一步一步走向「支持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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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現場適格學習陪伴者稀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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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為實驗教育吸納大量「特殊學習需求」的學生,挹注適合的輔導資源,而不是延伸體制學校三級輔導機制到實驗教育這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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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憲法規定國民教育免費的前提下,設計不會擴大社經落差的資源挹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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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提供誘因,讓地方政府願意提高實驗教育治理,在整體地方教育治理中的優先順位,使得地方上實驗教育治理的經驗與人才得以累積

於 2026年9月4日 (五) 07:11 的修訂

感謝法制局報告的三點關切

  1. 提供更充裕的實驗教育辦學場地。
  2. 補習班與留學代辦業者轉型為機構實驗教育。
  3. 建議提高對實驗教育辦學的補助,並簡化申請補助流程。

重新審視實驗教育在台灣整體教育中的角色與意義

  1. 讓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2. 成為台灣教育的 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部門 => 應有「昨日實驗教育,今日公共教育」之精神

2025年三場台灣實驗教育界的對話與合作討論提出的主要訴求:

  1. 讓審議制度一步一步走向「支持型審議」
  2. 解決現場適格學習陪伴者稀缺的問題
  3. 如何為實驗教育吸納大量「特殊學習需求」的學生,挹注適合的輔導資源,而不是延伸體制學校三級輔導機制到實驗教育這邊來
  4. 如何在憲法規定國民教育免費的前提下,設計不會擴大社經落差的資源挹注方案
  5. 如何提供誘因,讓地方政府願意提高實驗教育治理,在整體地方教育治理中的優先順位,使得地方上實驗教育治理的經驗與人才得以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