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向詹志禹說明重建教育經費保障(上)」修訂間的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 行 2: | 行 2: | ||
#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其中台北、新北、台南、高雄近日即將成立 | #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其中台北、新北、台南、高雄近日即將成立 | ||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 ||
| − | # | + | #定期舉辦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目前情勢,尤其要讓立委瞭解教育界聯軍不會解散。最近一次將於2026/09/29舉行。 |
於 2026年9月9日 (三) 15:40 的修訂
往下的推動重點
- 建立中央與各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小組。其中台北、新北、台南、高雄近日即將成立
- 繼續推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修訂,目標是明訂中央編列教育預算需高於前三年歲入平均的12.4%。
- 定期舉辦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目前情勢,尤其要讓立委瞭解教育界聯軍不會解散。最近一次將於2026/09/29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