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108課綱補助列表: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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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 (五) 22:49的修訂版本


序號補助要點名稱教育階段補助項目適合申請補助對象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場地使用費 設有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為主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前導學校、機構分階段規劃及執行新課綱之課程 前導學校、機構避選本署得就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依法申准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團體、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依下列程序選定前導學校、機構,分階段規劃及執行新課綱之課程:

1.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學校、機構,應擬具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初審通過並彙整後,由各該政府報本署提出申請選定;教育部主管之學校,逕向本署提出申請選定。

2.本署受理前款申請後,邀集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成立審查小組,就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依學校、機構相關條件及資源等因素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由本署選定為前導學校、機構,並核定計畫書及補助經費。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作業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業界專家鐘點費、交通費。
  2. 學校業務費、教學材料費。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包括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及綜合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聘用之業界專家。
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經費補助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者與前項級中等學校對應之公立國民中學,其屬直轄市、縣(市)立者得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補助,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通過後函報本署申請補助。


6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經費補助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人事費:
    1. 課程督學:督學商借期間所遺課務,其所屬學校於課務安排有特殊需求所聘任代理教師之薪資;以2人為限。
    2. 課程輔導員:
      1. 專任:輔導員於聘任期間以全時方式支援,其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以2人為限。
      2. 兼任:輔導員於聘任期間以部分時間支援,其所遺課務之代課鐘點費;每週總節數以80節為限。
      3. 專任行政助理:最高新臺幣(以下同)60 萬元;以1人為限。
  2. 運作費:最高20萬元。
  3. 活動費:最高100 萬元。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
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戶外教育實施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辦理戶外教育活動者。
  2.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研發優質戶外教育課程及實踐者。

1.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2.國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

3.與本署合作進行戶外教育之國立、公立社會教育及文化機關(構)。



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標準新增鐘點費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部定必修課程新增鐘點費:
    1. 各類型學校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三科目:採班群實施適性分組教學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科目原應支出鐘點費之零點五倍為限。
    2. 普通型學校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實施跨科目協同教學增加不同科目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3. 技術型學校之社會、自然科學與藝術領域:實施各該領域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增加不同科目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4. 學校設有專業群、科之實習科目:實施分組教學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2. 校訂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新增鐘點費:下列各目補助之總金額,以學校適用課綱之班級所開設校訂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之總節數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1. 普通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及單科型學校採班群開課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班群原應支出鐘點費之零點五倍為限。
    2. 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開設學生應修習學分數一點二倍至一點五倍之選修課程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學生應修習學分數之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零點五倍為限。
    3. 技術型學校、綜合型學校開設專題實作課程及綜合型學校專門學程之實習科目實施分組教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4. 學校於一般科目開設跨領域或跨科目專題類與統整課程增加教師授課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該課程原應支出鐘點費之一倍為限。
  3. 彈性學習時間新增鐘點費:規劃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教學、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增加教師授課或 指導之鐘點費;其補助之金額,以學校適用課綱之班級所規劃之彈性學習時間節數原應支出鐘點費之零點五倍為限。
  4. 設置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新增鐘點費: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所定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減授基本節數而增加之鐘點費。
  5. 教師基本節數調降新增鐘點費:國立學校依節數標準第二條及第五條所定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基本節數調降而增加之鐘點費。
  6. 協辦行政教師減授基本節數新增鐘點費:國立學校依節數標準第八條所定協辦行政教師減授基本節數而增加之鐘點費。私立學校以補助前項第二款選修課程及第四款之新增鐘點費為限。學校因特殊情形,經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不受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補助基準之限制。

1.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補助項目:第一項至第六項。

2.公立高級中等學校補助項目:第一項至第四項。

3.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補助項目:第二項之選修課程新增鐘點費及第四項。

1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建設計畫經費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
    1. 以學校、特教學校班級數及計畫書內容,作為補助依據;每校以核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及補助一年為原則。
    2. 本署得視學校、特教學校規模,增額補助。
    3. 核定補助經費,以用於購置與計畫書所定目標相關之視聽、資訊、軟體、什項設備及教學相關設施設備,單價一萬元以上且耐用年限二年以上者為限。
  2. 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計畫:
    1. 教室資訊設備:補助一般教室資訊設備及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資訊設備:就現行課程綱要一般科目資訊科技、生活科技設備基準與一百零八學年度施行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科技領域設備基準相較,補足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應增補之軟硬體設備。
      1. 特教學校每校核定補助一百萬元,用以購置一般教室、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設備。
      2. 學校、特教學校經整體考量教學需求及環境現況後,如已滿足一般教室、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之基本設備需求,得於設算全校「一般教室資訊設備」及「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資訊設備」可受補助總經費額度內,優先購置科技領域教室設備或新興科技設備。
      3. 學校、特教學校應於設算全校 「一般教室資訊設備」及「資訊科技教室及生活科技教室資訊設備,可受補助之總經費額度內,編列至少百分之十經常門經費,並結合所建置之數位環境,提出教與學等應用層面之配合計畫。
    2. 新與科技設備及相關推動:
      1. 由本署依普及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之認知子計畫,徵選區域推廣中心及促進學校,補助其所需購置新興科技設備資本門經費及相關推動經常門經費。
      2. 有關區域推廣中心及促進學校之徵選方式,由本署另行公告。
    3. 本款第1目之(5)「教與學等應用層面之配合計畫經常門經費」及第2目之(1)「相關推 動經常門經費」,除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外,並得編列物品費、材料費、租車費、設備維護費、競賽獎金及一萬元以下之軟體設計費與軟體授權費。
  3. 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頻寬提升計畫:
    1. 以學校、特教學校班級數及計畫書內容,作為補助依據;每校以核定補助一百萬元及補助一年為原則,說明如下:
      1. 對外提升頻寬所需設備之資本門經費:以核定補助七十萬元為原則。
      2. 連外電路建置與租用費用及其他為完成提升對外頻寬所需物品之經常門經費:以核定補助三十萬元為限。
    2. 本署得視學校規模,增額補助。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全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
1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優化實作環境要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 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
  2. 改善實習教學環境及設施
  3. 學校發展校訂課程所需設備及業界捐贈教學設備之處理
  4. 精進群科中心或技術教學中心設備

1.設有專業群科、實用技能學程或專門學程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2.本署委由學校設立之群科中心或技術教學中心。

12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教師專業成長活動(含社群)經費
  2. 國民教育輔導體系(國教輔導團、地方輔導群)運作經費
  3. 國民教育輔導體系代理代課費
  4. 教師專業發展單位專任助理人事費
  5. 教師專業發展單位設備費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1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本補助要點涉教學專業知能補助為:

  1. 回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精神,同整合社區資源及融入地方創生精神補助學校辦理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課程計畫。
  2.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戶外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

1.直轄市、縣(市)政府。

2.國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部與國民小學部。

3.與本署合作進行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戶外教育之社會、文 化、自然與環境教育之機關與公立機構。

1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本補助要點涉教學專業知能補助為:

  1. 補助學校辦理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試辦計畫。
  2.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1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事項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補助有關提升國民中小學之各領域及議題與核心素養之活動。
  2. 辦理有助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興趣、態度與成效、教師教學知能與行政人員素養及其他相關教學活動。
  3. 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辦理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家長進修與實務研討活動、專業學習社群、工作坊、演講及座談等活動。
  4. 其他國民教育課程教學相關之活動,或提供政策參考之學術研究。

1.機關(構)及各級公、私立學校包括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

2.依法立案或登記之家長、教師及其他教育團體與公益法人。

16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作業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推動學校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計畫
  2. 協助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計畫
  3. 協助偏鄉地區學校發展課程與教學計畫
  4. 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教師專業及學生多元試探計畫(草案)
  5. 協助偏鄉地區學校教師精進課程與教學知能之教學訪問教師計畫

1.公、私立國民小學,包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及完全中學國民中學部。

2.自主社群:同直轄市、縣(市)或跨直轄市、(縣市)至少三所 學校在職教師十人以上組成。

3.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

4.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法人、團體。

5.直轄市、縣(市)政府。

1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原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試辦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示範中心作業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充實公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教室設備。
  2. 設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充實設備及其年度維運。
  3. 支持偏遠地區學校及前導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
  4. 辦理科技教育(含新興科技)學習及探索活動。

1.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2.教育部主管之學校。

1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 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補助聘任人員類別包含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充實行政人力。
  2. 補助內容如下:
    1. 增置編制內教學人力(含公立國民小學普通班編制內教師員額提升至每班一•六五人、公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普通班增置專任教師,以達成合理教師員額、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兼任及代課教師提高鐘點費差額、公立偏遠地區國民中學普通班增置專任教師,以達成合理教師員額)。
    2. 增置編制外教學人力(含公立一般地區國民小學普通班增置編制外代理教師,以達成合理教師員額、公立一般地區國民中學增置專長教師員額)。
    3. 課稅套相關經費(含調整教師授課節數鐘點費、課稅配套申請)
    4. 高級中等學導師職務加給、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立附設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力。

1.本要點適用於下列學校:

1.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公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2.國立大學或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3.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中部或國小部。

1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 國中小階段 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族語教學支援人員增能研習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以上學校。

2.直轄市、縣(市)政府。

2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 國中小階段

補助推動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開課經費,包括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交通費、教學指導教師鐘點費及遠距教學工作費等,以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新住民語文課程。

1.直轄市、縣(市)政府。

2.各國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


21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 高中以下(含學前)
  1. 補助辦理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身心障礙教育專業知能研習經費
  2. 補助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
各縣市政府
2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轄屬學校高中以下
  1. 特殊教育方案
  2. 資源班開班費

1.轄屬高級中等學校(特教方案)

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開班)

2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優教育作業要點 高中以下、國中階段、國小階段
  1. 地方政府辦理區域性多元資優教育充實方
  2. 教育部主管學校辦理資優教育充實方案
  3. 精進資優教育課程發展及個案研究(含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資賦優異學生獨立研究及協作探究課程及追蹤及個案之研究)
  4. 地方政府辦理資優教育國際議題或課程
  5. 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辦理資優教育研習、教師專業社群及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資賦優異類課程等

各縣市政府

教育部 主管學校

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

各縣市政府及教

各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