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光譜平台/決議事項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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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治理工作圈決議通過事項

一、治理工作圈成員

  1. 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均優學習論壇執行長
  2. 朱佳仁:自主學習促進會常務理事,熟悉國內實驗教育生態
  3. 陳怡光: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主席,熟悉個人自學生態
  4. 鄭同僚:台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計畫主持人,政大副教授
  5. 詹志禹:政大副校長,政大教授,將找人接替治理工作圈位置
  6. 曲智鑛:陶璽工作室負責人,無界塾實驗教育機構副塾長,熟悉特殊學習需求自學生
  7. 黃志順:台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校長
  8. 周樂生: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校長
  9. 楊逸帆:早期實驗教育學生,《學習的理由》紀錄片導演,雜學校教務主任,「青醒人」發起者
  10. 林怡廷:島島阿學創辦人
  11. 陳東玉:台中秘密基地繪本屋負責人,政大實驗教育師培1~5梯志工群召集人
  12. 王智弘:慈心華徳福前校長

其他建議人選:

  1. 吳明柱(誠致的執行長,KIST系統):
    • 原同意參加,但需進一步了解計畫內容。
    • 利用實驗教育論壇機會,與丁丁深談過後表示:因身為KIST執行長的角色,不適合參加光譜平台的運作,婉拒。
  2. 黃旭田(律師)
    • 黃旭田將接任「司法改革基金會」,並有事務所要顧,難以做到高出席率
    • 請治理工作圈再討論適當的角色,有待進一步處理

二、治理工作圈(以下簡稱工作圈)議事簡則

  1. 治理工作圈成會額數,為過半數成員出席。
  2. 會議實際出席人數未過半時,得改開談話會,談話會決議須交下次成會會次追認。
  3. 討論事項分提案與動議。提案:會議開始前,以書面提出,提案須有1以上連署。動議:會議中以口頭提出,動議須有1人以上附議。
  4. 會議決議以在場出席者可決人數超過否決人數為通過。可否同數時,議案不通過。
  5. 治理工作圈會議,以實體出席為原則,成員必要時得線上參會。
  6. 工作圈成員派人代理者,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不列入成會額數。
  7. 議案的處理過程為:說明、討論、議決、紀錄、執行、報告。
  8. 提案依案由、說明、辦法、決議四個段落紀錄。
  9. 通過之議案,出席人經主席認可後,得於下次會議(含)之後的會議,提出重行表決的提案或動議。
  10. 治理工作圈人數上限為十四人。
  11. 對優化實驗教育治理之相關倡議,有工作圈三位成員連署者,下次會議主席,應於會議中安排時間請倡議者說明。
  12. 附屬動議處理順位如下: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付委動議,修正動議。散會動議、擱置動議、停止討論動議,需要附議但不討論。

三、平台權限表

路人甲乙 註冊者 主要評述者 治理工作圈 國教署合作方
實名註冊
看光譜移動
看去名評述
看具名評述
撰寫評述
推薦主要評述者
品管評述
申訴評述內容
裁定申訴
制定/修改章則
遵守章則
  • 只有註册者才能申訴(路人甲乙不行)
  • 主要評述者由治理工作圈推薦(權限同註册者)

四、平台規格

  1. 域名:twees.info (已租用)
    • tw--臺灣
    • e-experiment
    • e-edcation
    • s-spectrum
    • info-體現平台性質
  2. 伺服器:自購,群暉 DS720+ ,兩顆 Seagate 4TB 企業級硬碟,外加記憶體 4GB ,外接式硬碟,合計約 35000 元,現正測試中。預定與另一台群暉 DS218+ ,進行異地備份。
  3. 平台:採 RWD 設計,日後向 Apache Cordova APP 發展。
  4. 平台申請憑證。

五、註冊制度

  • 註冊者限制
    1. 六足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非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要件者:
      • 在台工作或就學人士
      • 來台參訪實驗教育人士
      • 有意願了解實驗教育,向治理工作圈申請者
    3. 經治理工作圈同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 註冊欄位
    1. 實名
    2. email
    3. 手機(僅供驗證使用,驗證後刪除)(由治理會議監督)
    4. 國籍
    5. 不搜集性別

六、受評單位基本欄位

  1. 單位名稱
  2. 位置
  3. 機構負責人
  4. 成立時間
  5. 性質
    1. 公立實驗學校
    2. 私立實驗學校
    3. 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4. 機構實驗教育
    5. 團體實驗教育
    6. 其他
  6. 教育階段
    1. 國小(1~6年級)
    2. 國中(7~9年級)
    3. 高中(10~12年級)
    4. 國中小(1~9年級)
    5. 完全中學(7~12年級)
    6. 5~9年級
    7. 5~12年級
    8. 1~12年級
  7. 一個辦學單位申請多個團體實驗教育的現象
    • 以審議會通過的「實驗教育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另設欄位註記多副招牌同一批人馬。
  8. 以個人名義行團體實驗教育之實
    • 如果有公開招生之證明,如網路貼文/宣傳文、圖片……等,以其對外招生名稱建立ID及團體名(保存佐證圖照)。

七、評述維度

(一)、辦學團隊

  1. 教師人力成本:
    • 專任(在勞基法上領月薪)(公立學校教師)
    • 兼任(按照鐘點費)
  2. 場地設施成本
    • 是否承租公有場地(含公立學校)?
    • 是否承租私立學校場地?
  3. 學費
  4. 班節成本
    • 是否接受政府補助
    • 學生人數
    • 生師比
  5. 教師聘用條件
    • 是否有學歷限制?
    • 是否有教師證?
    • 是否有特殊證照,如蒙特梭利師訓、華德福師訓?
    • 其他?

(二)、教育理念

  1. 請填選該單位所具有的教育特色,例如:SDGS、自主學習、民主教育、KIST
  2. 師生關係平等性增加更具體的選項,例如:學生是否可以參與課程設計、學生可否參與學校事務治理
  3. 對人類發展階段是否有觀點(以單位為主)
  4. 家校關係的協作程度(樂生回去列出),例如家長是否能參與治校

(三)、課程教學

  1. 課程結構
    • 固定課表
    • 是否有必修課程
    • 是否有選修課程
    • 學生可否參與課程規劃、課程治理
  2. 是否有固定教材、教師是否自編教材
  3. 是否有獎懲制度?如何進行?
  4. 是否進行平時評量(王智弘提供)
    • 定期評量或不定期評量
    • 教師評量或參與是評量
    • 是否為多元性評量
  5. 是否提供年度學習評量報告(王智弘提供)
    • 質性評量報告或量化成績單?或質量並呈
    • 是否提供多元性評量描述

(四)、輔導

  1. 是否規劃學生進路
  2. 是否召收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3. 是否聯結社工部門
  4. 運用哪些輔導手段

八、試評人員

  1. 徐永康
  2. 樊琦
  3. 鄭婉如
  4. 林芳如
  5. 王佩芬
  6. 吳懃慧 Dr. Jenny Wilkins
  7. 陳裕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