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育品質領航計畫/可行性討論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17年9月16日 (六) 07:44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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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仁2017.6.3

教育經費無法達到法定標準的原因

  1. 佔歲入比重由 21.5% 調高到 22.5% ,再調高到 23% 。
  2. 政府歲入由 2 兆增加到 2.6 兆。
  3. 少子化使班級量體不斷縮小,規格化教學又使得學生單位成本無法提升。
  4. 年金改革後,教育人員的退撫支出將會下降。

建議推動「提升教育品質領航計畫」

  • 做法與特點:
    1. 利用少子化時機,在教育「量體」縮小的時期,善用資源提升對每位同學的幫助,並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2. 對教育價值與方向選擇是:均優的、適性的、世代正義的。
    3. 經費並不增加於更多專任教育人員的聘用,而在於活化教學衍生的鐘點費(每班每節1~2份鐘點費),引入社會資源衍生的鐘點費,補助同學自主學習,偏鄉地區的提升生活機能的支出,補助的整合性規畫。
    4. 先修法建置中央教育發展基金,以每年滾存100億的速度,累積出500億的基金規模,同時利用五年的時間做好細部規畫與各項試辦工作,然後以這500億為一次性支出,配合每年增加100億的教育成本。
    5. 用十年的時間做好下一段的三件事。
  • 可以選擇的三大方向:
    1. 鄉村教育創生:提升偏鄉地區的生活機能
    2. 強化教育的社會安全網:進行教育補助(最好聯合社福)的總歸戶,將破碎的補助,整合成可以進行家庭與教育扶助的整塊經費。
      橋接「學校教育功能」與「家庭教育功能」
    3. 增加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設計:混搭「規格化教學」與「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在傳統的「規格化教學」之外,增加選修、學生自主學習、學生合作學習、生活實踐、過程技能訓練、學校與家庭功能橋接、校外過程…等等課程設計,那學生單位成本會逐步提高,公共教育也會比前更能幫到學生、家庭和社會。
      • 橋接「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
      • 橋接「學校教育功能」與「家庭教育功能」

關於地方教育創生

台灣的地方分成三級:都會、市鎮、鄉村,各自有不同的治理邏輯和治理方法。

一、「地方教育創生」是「地方創生」的一環

(一)態度與方法的改變

  1. 以投資代替補助
  2. 政府投資的前三年,沒有 KPI ,就是做媒合
    • 媒合當地人和外來的扶助力量(如大學、企業、NGO、訪問教師…)
    • 媒合公社(合作社),或其他適合的組織模式(如社企)
    • 媒合專業人士(如社規師,具能源知識與技能的人,具情報能力的人)與草根人士
    • 媒合返鄉者、移居者、留在在地的人
  3. 不是立一個政策,而是立一種價值觀,和一種在基層分配資源的遊戲規則。
  4. 莫忘在很多時候「政府本身就是問題」,不能光想提供政府新工具,讓政府去解決問題。
  5. 莫忘「商品經濟」本身可能削弱地方主體,要混搭提倡共享經濟和禮物文化。

(二)目標

  1. 提高醫療機會
  2. 提高照護能量
  3. 提高社區安全(含防災與治安)
  4. 充分發揮景觀與環境上的優勢(須要一點小投資)
  5. 適當的產業發展:如讓各地成功的社造社區,成為實驗教育基地群。觀光、農業、手作。適合當地的能源產業。
  6. 網路頻寬隨時可到達。從 NCC 、教育部、交通部合作。
  7. 物流三天可到達。
  8. 從學前至國中自足式的教育系統。

二、地方教育創生的具體作法

可以運用改良體制學校、公辦公營學校、公辦民營學校三種方法擇一進行。現在就能做,不必另外再修法。

以下以公辦民營學校為例,說明怎麼做:

  1. 建立參與式教育治理平台。
  2. 一校多校區。由單一村落或若干村落形成一個網絡。
  3. 跳出「穿制服」的課綱:
    • 結合當地環境、產業、文化的課程設計,讓景觀、生態優勢出的來,而且能源蒐集與使用符合當地的特性。
    • 親師生共學,橋接學校功能家庭機能。
    • 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規畫。
    • 以「程度」取代「學齡」。
    • 以「學會」(會用)取代「學過」。
  4. 開門辦教育的人力運用策略:
    • 先用後養的師培政策。
    • 大學來人
    • 企業深耕式的參與
    • 訪問教師。
    • 退休教師來以服務換食宿。
    • 交換生
  5. 用全世界的資源來幫助同學學習:
    • 全縣:社大布署、教師糾團進修、巡迴輔導人力。透過有巡迴團體教鄉村的親師生如何網絡學習。
    • 全國:用訪問教師和交換生來進行城鄉交流
    • 教育部:國際化教育經費分攤
  6. 讓教育本身成為鄉村重要的「綠色產業」。

運用「民版課綱」來混搭「規格化教學」與「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

法源:
2016.6.1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其中第二項「 前項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訂定,除由中央主管機關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外,其他教育相關領域之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亦得提出課程綱要草案,併案委由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其提案方式、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訴求:

  1. 是對前 5% 前導型教師的課程發展道路拓寬,不是要強迫所有教師改變。
  2. 要讓體制學校中的前導型教師得到接近實驗教育的辦學空間。

起草「民版課綱」的作用是混搭「規格化教學」與「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讓體制學校公共教育得到接近實驗教育的辦學空間。但混搭的方式和比重還是保留給教學現場的各個學校。例如,學校腳步較慢,可以 90% 維持「規格化教學」,那就相當於落實 108 課綱;而公辦民營學校和指定辦理實驗教育的學校也可以大幅推進「以個別指導為基礎的課程教學」,和目前的實驗教育差不多。

立場:

  1. 課審會任期四年,國家課程發展,大週期為八年,小週期為四年。2016年五月修法,通過課程審議會任期四年,並且每次只能汰換一半,諭示我國的課程發展由臨編性質走向常規化。而合理的課程發展週期:大週期應為八年,小週期應為四年。
  2. 大週期由教育部委託起草,大量延請專家,小週期由民間自發起草,各有不同的功能。如這次的 108 課綱,帶入課綱的是「科層體制」的優點;小週期則可由民間自發起草,帶入課綱的是「網絡式全民參與」的優點,兩者交叉前進,共同為我國課程發展做出不同的貢獻。
  3. 這一輪的民版課綱起草,是繼承 108 課綱,繼續自發、互動、共好的目標,不會另起爐灶,也不是反對 108 課綱。

三大目標:

  1. 增加過程技能與當代適應,取代過多的學科內容。
  2. 大幅增加現場的課程與教學彈性。
  3. 讓學校有開門辦教育,結合各種社會資源幫助同學學習的空間。
    • 橋接「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
    • 橋接「學校教育功能」與「家庭教育功能」
    • 橋接「社大、NGO」與「高國中小」

推動芻議:

  1. 繼承 108 課綱的自發、互動、共好的理念,水平統整(普通+技術)、垂直統整(高國中小)、擴大選修、增加校本課程比重、新設新住民領域、新設資訊領域、自然與社會兩領域導向探究與實作、特教體系完整化等成就。
  2. 在此成就下再往:內容減量、(學習)彈性增加、學校開門等方向推進。
  3. 零版民版課綱是全民的課綱採「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或「公共版權」,上網公開,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可以採取其中全部或一部分,再衍生自己的課綱草案版本,自己去送課審會。
  4. 內容來自:先進國家的課程規畫(透過民間與政府人員雙軌蒐集)、台灣實驗教育之實踐、107 課綱內容。
  5. 職員為策畫層人力一人、協調層及執行層人力一人,共兩人。每人月薪四萬,年僱用成本每人 64 萬,兩人 128 萬。課程發展小組十一人,扣除策畫層職員,其餘為十人,每人每年費用 4 萬,每年費用 40 萬,平台租賃每年 1 萬,延請國教院為顧問,顧問費為5萬。每年的維運經費約180萬。三年約540萬,四年約720萬。經費來自群眾募資、不特定對象捐款、游說勸募。
  6. 課發小組的主要功能為「做決定」,成員涵蓋:科學家(數學及科學) 、藝術家、社會科學者、語文學者、終身學習機構成員(社大)、教師組織成員、教師專業社群成員、家長組織成員、校長組織成員、實驗教育工作者等十方面的人士。由各方面來推舉,不一定是現在組織的幹部,但是一定要有空開會、smart、心胸開闊、喜歡學新東西。
  7. 內容管理全部採取數位化。數位化管理工具也全部採取「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或「公共版權」。
  8. 振鐸會起草「推動計畫」,含:核心說明、文宣、經費規畫、參與者和參與規則。
  9. 「核心說明」含:民版課綱的意義與作用、內容與精神、發展模式、當前進展。
  10. 以下人員被視為參與課程發展,限制參加課審會分組審議:課發會委員、民間課發小組成員、領域研修委員、受教育部委託擬定課綱之機構成員、附錄中提到的參與研發人員、候審領域的研修委員、課審會分組會議未審議其參與研修之課綱草案。

如何落實與做法

  • 推動108課綱修正案,也就是民版課綱,以112課綱為願景
  • 給社運的建議:社運腳需要有家長團體、政治團體、校長(學校)團體、教師團體的共同參與。
  • 要讓執行層面會遇到的困難化解,例如:建構幫助體系、支持系統

目前對108課綱的建議,歡迎大家加入討論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檢討與建議

試辦教師揪團進修

把經費變成「點數」,由老師結合點數,自己規畫課程,自己邀請講師或工作坊帶領教練。

  1.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設定進修的範疇。
  2. 將教師進修經費變成點數,每位老師每年 1000 元為一點。
  3. 建立媒合平台及登記系統,由老師合作使用點數,去規畫研習或工作坊,並在平台上簡易核銷。
  4. 每半年將未規畫使用的進修點數,回收重分配。

重要性:

  1. 老師由揪團進修(跨校行為),導入老師跨校共同備課,再導入老師合作開「跨校選修」課程。
  2. 老師由合作開「跨校選修」,再導入老師「揪團辦學」,解決體制學校老師缺少「實驗教育辦學團隊」的困難。
  3. 老師會鼓勵同學由聽課到選課再到組課的「自主學習學習路徑」。

建議試辦縣市:台中市,但要教育部提供外加的經費。

※跨校選修制度,民間實驗教育部門和台中市教育局都在推動,並在今年均優學習論壇同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