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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習計畫===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非以營利為目的 #*採用實驗課程 #*以學生為中心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 #*「六年制學程」是依據我國法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辦理的「團體實驗教育」,是有別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以外的第三種辦學型態。 #*和「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不同,團體實驗教育的辦學要件不在於土地、房舍,而在於「實驗課程」,由於要進行實驗課程所以不受「國家課綱」與「教師法」的限制。 #*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六年多了,<font color="red">也正式執行四年了</font> #*其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我們的實習學分是21分 #* ===自我介紹=== *<font color="red">介紹自己</font> *<font color="red">把每一年級分成一個小標,幫每一區塊下一個主題性小標</font> *<font color="red">可以寫選修哪些課程,什麼課程讓你印像最深刻,在此課程你學到了什麼?(如單車還半島、爬山、協力造屋、OST開放式論壇、WRO世界和平遊戲、書籍出版) </font> ===契約=== *<font color="red">請參考[http://database.mt.ntnu.edu.tw/regulations/detail?id=9 連結]</font> #指派同學工作 #打成績 #寫評語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式建教合作建教生定型化訓練契約 *學生姓名: (以下稱甲方); *建教合作機構: (以下稱乙方); *甲方係乙方與 (學校名稱,以下稱學校)合辦 科建教合作班之學生,為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稱本法)第十七條,及學校與乙方訂定之建教合作契約(如附件一契約影本)規定,明定甲方在乙方接受職業技能訓練期間,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特訂定建教生訓練契約(以下稱本契約),俾供遵循。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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