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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習計畫==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實驗教育分三種,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是3人以上30人以下,機構實驗教育是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實驗教育。 *實驗教育的理念,是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課程、教學、教材、教法或評量之規劃,應以引導學生適性學習為目標,且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及教材教法,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也能享有同一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之各項福利及優惠措施,並據以平等參與各類競賽。 *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擬訂實驗教學計畫,於每學年度結束後,提出年度報告書,並於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 *經審議通過且實驗教育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發給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完成三年實驗教育或者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滿三年,可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我們叫六年制學程,是團體實驗教育,這個學程能夠讓我們在國高中時找到自己的性向,也能培養出許多生活上的技能。像是我們每學期都會有行動學習,從國一就要小組自己規劃五天行動學習,老師只能從旁協助,主要還是由每個同學分擔,到了高中,就不只是在台灣的行動學習,要擴展到其他的國家,國家及安排旅遊、形程,都是由同學自己一個人完成,讓大家都能有獨立規劃行程的能力。我們上課的方式和課程也比較有彈性,上的課也不是書本上那些,我們上的課比較特別,像是:寫網站、網頁、烹飪、農園、木工、科學等等,國一時大部分課都是全班一起上,或分兩組對開上,但國二、國三開始,慢慢越來越多的選修課,到現在高中,一個禮拜只有一天是必修課,其他四天都是選修,可以讓同學自己選自己有興趣的課,除了有選修課外,在國三畢業前,我們需要完成三次主題備課,主題備課就是我們要找自己有興趣的題目專研,且上台教其他的同學,透過主題備課,讓同學學會做報告、找資料、上台不怯場。我們也常常透過學程的活動學習到東西,像是每年都有均優學習論壇,我們會去當工作人員,幫忙聯絡人、事前準備等,還有單車環島600公里、去探訪司馬庫斯、蓋房子等等。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這個是在高一下學期的課,按照每位同學自己的性向,自己去找實習單位、擬定合約,寫自傳,然後去拜訪實習單位,讓人家同意,並且進入職場實習,每周四天,一天需返校回報實習狀況,為期4個月,須從實習過程取得照片或文字來做產出,且請實習單位給予評分及評語。 ==自我介紹、履歷== 我的名字叫邱申晴,16歲,就讀六年制學程自學團,因為在自學團裡面,事情幾乎都得自己做,因此培養了我比較主動、好學、積極的個性,也因為每件事情都要自己想辦法、自己承擔,所以對於事情也比較有責任感、自我要求也比較高,只要是自己份內的事都會盡心盡力做到最好。 我從小對於寵物就很有興趣,因此家裡就在一次因緣際會下讓我養狗,自從養了狗開始,我就立志以後的工作要做跟狗相關的行業,而且這個夢想從未動搖過,也因為我國中跟高中就讀自學團,能夠讓我去嘗試各種對於自己有興趣的課程,因此透過學校的自主學習時間,我也會去動保協會當志工,幫忙他們餵小狗、清理環境、遛狗、洗狗等等的事項,長達半年。 ==契約==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式建教合作建教生定型化訓練契約 *:學生姓名(以下稱甲方): *:建教合作機構(以下稱乙方): *:甲方係乙方與 (學校名稱,以下稱學校)合辦 科建教合作班之學生,為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稱本法)第十七條,及學校與乙方訂定之建教合作契約(如附件一契約影本)規定,明定甲方在乙方接受職業技能訓練期間,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特訂定建教生訓練契約(以下稱本契約),俾供遵循。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生活津貼 保險 指派同學工作 打成績 寫評語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 <table class=nicetable> <tr> <th align=center style='width:10%'><B>第一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width:90%'>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二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甲方投保勞工保險。 乙方未履行前項之義務致使甲方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為甲方投保團體保險(包括投保意外險,其內容應含意外所生之醫療費用),並支付保險費,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 (依協議結果)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三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本契約之期間屆滿或因其他事由而終止時,乙方應發給甲方書面之訓練證明。 前項訓練證明,應包括甲方的訓練職類、訓練期間及訓練時數,且乙方需幫甲方打成績及寫評語。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四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生活津貼: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依本契約發給甲方 □每月_____元; □每小時_____元。 (依協議結果)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五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依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計畫之訓練內容及時程,指派具備相關職業技能之專人負責甲方之技能訓練。 乙方安排職業技能訓練時,不得影響甲方到學校上課或由學校安排至乙方以外場所,進行觀摩受訓之權益。 甲方每周需返校一天,繳交產出。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六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甲方將以實習過程為產出,需拍攝實習狀況、寫實習日誌。</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七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 甲方於受訓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終止本契約: #甲方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自行提出終止訓練;甲方為未成年人者,並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應自知悉之日起三日內,協調學校加強輔導甲方;乙方屆期未處理者,不得再以下列各款事由終止本契約: #對乙方之工作人員、顧客或其他相關人員,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違反乙方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故意損壞乙方之訓練設備、工具、原料、產品或乙方其他所有物品。 #因身體健康或其他理由,對於其所接受之訓練,確不能勝任。 學校經依前項規定輔導甲方,屆二星期仍未獲改善者,乙方得終止本契約,並報主管機關備查。</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八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學校應指派教師每二星期至少一次不預告訪視乙方,瞭解甲方受訓狀況;乙方應配合辦理。</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九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乙方應依下列規定,安排甲方之訓練時間: #每日訓練時間,規定如下: #*因乙方經營型態、工作特性、季節、地域或行業類別需要,並符合下列條件,且經主管機關核准者,訓練時間不得安排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前。甲方每日訓練時間之起迄,含訓練及中間休息時間,合計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且乙方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每二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小時。 #甲方繼續受訓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甲方於受訓期間,每七日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甲方於受訓期間,遇有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息。但經乙方及學校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得另定放假日。 </th> </tr> <tr> <th align=center><B>第十條</B></th> <th style='text-align:left'>甲方於受訓期間,應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努力學習。 </th> </tr> </table> *甲方 *: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址: *:甲方法定代理人 *:姓名(甲方已成年者,免填): *:地址: *:學校名稱: *:校長: *乙方 *:名稱: *:公司或商業登記號碼: *:負責人姓名: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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