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中華民國在台灣/戒嚴/經濟 的原始碼
←
中華民國在台灣/戒嚴/經濟
跳轉到:
導覽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分類:臺灣史地]] ===土地改革=== ====什麼是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將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 ====為什麼要土地改革?==== *農民如果沒有自己的土地,就不會賣力耕作,因為大部份收成需要交給地主,但如果土地所有權是農民的,農民會較賣力的耕作,收成量會增加。 ====為什麼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土地改革沒成功,卻在台灣改革成功?==== *因在中國大陸時國民黨高官大部分就是地主,所以土地改革失敗;但在台灣,因國民黨是空手而來,所以剝奪的土地是台灣地主的,國民黨高官認為沒關係,因此土地改革成功。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在1951年6月7日以總統令公布施行。 *三七五減租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土地改革的第一階段工作。 *三七五減租規定了農民繳納給地主的地租,地租限制最高為全年總收的37.5%,如:年產1000斤,最高地租為375斤,且原地租低於此標準不得提高。同時規定了以下的條款: *#地主不得預收地租,若遇歉收則應調降。 *#佃期不得低於6年。 *#租約期滿後,除非地主收回自耕,否則仍應租給原佃農。 *#地主若要出售土地,原耕作之佃農有優先承購權。 *#各縣市鄉鎮設有租佃委員會,以仲裁調解租佃糾紛。 [[檔案:0000000001.jpg|thumb|<span style='color:red'>非CC授權圖照,請更換</span>]] ===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 *准許符合規定之承租農民依照規定程序申請承領,於繳清地價後,移轉土地所有權給農民(可使用分期付款),扶持自耕農,1951年6月,政府開始實施公地放領,放領耕地由政府委託台灣土地銀行徵收,使無地之農民取得所有權。 ====耕者有其田==== *可以說是土地政策的目標原則,執行重點是對大地主執行土地徵收,以國營企業股分換購,徵收土地以無息貸款方式售予佃農,完成土地所有重分割,使所有個人發展權益趨於平等,經濟得予勃發。 [[檔案:0000000002.jpg|thumb|<span style="color:red">非台灣耕者有其田圖照,請更換</span>]] ===輕工業發展=== *這時期人口急速成長,農產品出口佔總出口80%以上。政府一方面發展農業,一方面將農業所得引導到工業。 *1953年,政府實施第一期經濟建設計劃,發展輕工業替代進口商品。用提高關稅、限制進口、外匯管制等方式扶植民營企業,並以紡織業為重。 *1959年起對生產過盛的紡織業採取促進出口政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FjVjatmViY 高雄加工業影片] ===十大建設=== *十大建設於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時在臺灣所進行的一系列國家級基礎建設工程。 *1965年經濟起飛後,對外貿易展開;但是公共設施及重要原料己無法適應需求,經濟發展遭到限制。公共基本建設缺乏,沒有道路、機場、發電廠等。 *1973年10月,全球發生石油危機,油價上漲、物資短缺,導致各國通貨膨脹。為提升跟深化總體經濟發展,蔣經國提出開始推行10項大型基礎建設計劃。 *建設自1974年起,至1979年底次第完成,投資總額新台幣2,094億元。 *在十大建設中,有六項是交通運輸建設,三項是重工業建設,一項為能源項目建設。分別是: *#中山高速公路 *#鐵路電氣化 *#北迴鐵路 *#桃園國際機場 *#台中港 *#蘇澳港 沒建設成功 *#中國造船公司高雄總廠 建設成功,但經營失敗 *#大煉鋼廠(中國鋼鐵公司) *#石油化學工業(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總廠) *#第一核能發電廠
返回到
中華民國在台灣/戒嚴/經濟
。
導航
個人工具
登入
名字空間
頁面
討論
變換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動作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