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休息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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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同學在此事的權利義務應平等。</div> | *#每位同學在此事的權利義務應平等。</div> | ||
*目前規則:(可變動) | *目前規則:(可變動) | ||
− | *# | + | *#中午休息課時間,同學停止一切活動,安靜趴在個人的座位上。 |
+ | *#停止一切活動包含:不可裝水、洗碗筷、交頭接耳、隨意走動、使用3C產品、傳紙條等。 | ||
*#有「公務」可到其他教室安靜進行。 | *#有「公務」可到其他教室安靜進行。 | ||
+ | *#如需起身行動,需跟老師們報備方可離席。例如:突然內急需要上廁所須跟老師報備。如廁時不可攜帶3C產品。 | ||
*#違規者將予與登記違規次數(請參照違規登記規則)。 | *#違規者將予與登記違規次數(請參照違規登記規則)。 | ||
*曾經規則: | *曾經規則: |
2017年10月5日 (四) 21:09的修訂版本
- 基本定位與規則:
- 是一項課程。
- 課程時間:非校外課上課日的12:40~13:05。已較新埔國中為短。
- 課程目標:
- 提供須休息者一段時間有一個安靜的環境可以休息。此權益視為所有師生的基本權益。
- 請同學學習:為了保障人的基本權益,請每一個人讓出一小部分自由是正當的。
- 配合房東(新埔國中)作息,以利學程可以持續租賃各間教室,並使用新埔國中各項設施。
- 要求:近乎無聲。
- 每位同學在此事的權利義務應平等。
- 目前規則:(可變動)
- 中午休息課時間,同學停止一切活動,安靜趴在個人的座位上。
- 停止一切活動包含:不可裝水、洗碗筷、交頭接耳、隨意走動、使用3C產品、傳紙條等。
- 有「公務」可到其他教室安靜進行。
- 如需起身行動,需跟老師們報備方可離席。例如:突然內急需要上廁所須跟老師報備。如廁時不可攜帶3C產品。
- 違規者將予與登記違規次數(請參照違規登記規則)。
- 曾經規則:
- 開放兩間教室,一間午休,另一間可安靜進行活動,如看書,但仍不准交談。
- 徵求志願同學,修改目前可變動的規則,並負起執行責任,試行五天,五天後如成效良好,繼續試行或改變為長期規則。但試行規則不能牴觸基本定位與規則,且如須要增加老師們的管理負擔,須經老師們同意。
- 違規登記規則:
- 違反目前規則者,登記1次。
- 12:40未在座位上定位者,登記1次。
- 下午有外出課同學者,吃完午餐直接收拾好書包與配備,於513教室外集合出發。期間不可製造噪音影響午睡同學,否則登記1次。
- 對於違規者:
- 在一周內被老師們登記累積達到五次違規者,直接通知家長停學三天。停學三天包含不可去上選修課。
- 如果累積多次停學者,會由老師們討論學生在學程去留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