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要處理的同學紛爭」修訂間的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其他行為) |
|||
| 第3行: | 第3行: | ||
===其他行為=== | ===其他行為=== | ||
* 2015/1/5,14:23曾明哲在上廁所,張祐豪一直敲門然後說要上廁所。證人:劉國安、楊京典。 | * 2015/1/5,14:23曾明哲在上廁所,張祐豪一直敲門然後說要上廁所。證人:劉國安、楊京典。 | ||
| − | *2015/1/6,15:04~15:14, | + | *2015/1/6,15:04~15:14,劉國安到范鎮鈞的電腦課的位置去找士賢老師,結果劉國安要離開的時候,張祐豪就站在劉國安旁邊堵劉國安5~1,然後用著猥褻的表情看著劉國安,似乎不想讓劉國安離開。證人:楊京典、范鎮鈞 |
| − | |||
於 2015年1月8日 (四) 14:48 的修訂
交友邀請
- 2015/1/5,11:31,張祐豪上課的時候使用他媽媽的Facebook帳號傳交友邀請給溫書桓和洪仁益。
其他行為
- 2015/1/5,14:23曾明哲在上廁所,張祐豪一直敲門然後說要上廁所。證人:劉國安、楊京典。
- 2015/1/6,15:04~15:14,劉國安到范鎮鈞的電腦課的位置去找士賢老師,結果劉國安要離開的時候,張祐豪就站在劉國安旁邊堵劉國安5~1,然後用著猥褻的表情看著劉國安,似乎不想讓劉國安離開。證人:楊京典、范鎮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