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法人登記: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轉到: 導覽搜尋
2018/10/03
內政部
第 18 行: 第 18 行:
  
 
===內政部===
 
===內政部===
製作公文並列印,待印圖記章後,計畫親自送至內政部承辦人。
+
製作申請補發核准文及印鑑證明公文並列印,待印圖記章後,計畫親自送至內政部承辦人。

2018年10月3日 (三) 15:52的修訂版本

工作進度記錄

2018/10/03

聯繫

  • 電話已通知:
    1. 任懷鳴:mail電子檔
    2. 張仁彰:拍照回傳
    3. 顏振寧(請仁彰轉達)
    4. 吳錦秀:到長江路找她拿
    5. 吳忠泰:拍照傳到丁丁的Line
    6. 林陳涌:拍照回傳
    7. 蕭典義:助理轉達
    8. 劉榮嫦:拍照回傳,代刻印章
  • 尚未聯繫:
    1. 張天安
    2. 許淑貞
    3. 周玉靜(轉接語音信箱)


內政部

製作申請補發核准文及印鑑證明公文並列印,待印圖記章後,計畫親自送至內政部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