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地點:台中市烏日區站區二路8號2F(台中高鐵食堂,小型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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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三) 13:15的修訂版本
目錄
時間:2022年11月05日(六), 13:00~15:00
地點:漫思匯所_好青春教室(台中市烏日區大同九街73號)
主席:丁志仁(理事長)
記錄:黃鈴諭
出席人員:
報告事項:
一、振鐸會務
討論事項:
2023均優
振鐸四十週年
臨時動議:
選舉:
一、程序
- 領取選票。
- 推選開票、唱票、計票、監票人員。
- 開票並宣布理監事選舉結果。
- 隨即召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二、說明
請參考: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四條(選舉方式)
- 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得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第六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依下列三種方式擇一採用:
-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
-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並應考量性別平等;或由會員(會員代表)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三、選舉開票結果:
(一)理事當選名單
- 共九名
(二)候補理事名單
- 共一名
(三)監事當選名單
- 共三名
(四)候補監事名單
共一名
(五)選務人員
- 監票:
- 發票:
- 唱票:
- 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