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台灣/未來/政治」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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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公費選舉或得票補助制度以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嚴格執行選舉經費上限、政治獻金上限... | *例如公費選舉或得票補助制度以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嚴格執行選舉經費上限、政治獻金上限... | ||
===租稅負擔率=== | ===租稅負擔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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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退休改革=== | ===軍公教退休改革=== | ||
*軍公教(軍人、公務員、老師):他們在台灣被視為廣益的工作人員,擁有國家給予的特殊福利;例如存款的利率福利。台灣的經濟狀況不佳,但軍公教人員卻享有福利措施,與一般的民眾生活水平產生落差。 | *軍公教(軍人、公務員、老師):他們在台灣被視為廣益的工作人員,擁有國家給予的特殊福利;例如存款的利率福利。台灣的經濟狀況不佳,但軍公教人員卻享有福利措施,與一般的民眾生活水平產生落差。 | ||
於 2015年6月1日 (一) 10:54 的最新修訂
使政府清廉
- 不貪污、不浪費:改變選舉制度,選舉時候選人不用花那麼多錢。
- 候選人當選後不必圖利廠商。
- 有品德、有能力卻沒有錢的人也能夠出來選。
- 例如公費選舉或得票補助制度以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嚴格執行選舉經費上限、政治獻金上限...
租稅負擔率
- 稅率從12%增到20%
軍公教退休改革
- 軍公教(軍人、公務員、老師):他們在台灣被視為廣益的工作人員,擁有國家給予的特殊福利;例如存款的利率福利。台灣的經濟狀況不佳,但軍公教人員卻享有福利措施,與一般的民眾生活水平產生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