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示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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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為了促進教育的多元發展,並保障父母的教育選擇權,所以在民國 103 年公布施行了《實驗教育三法》,分別規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辦民營」等三種實驗教育。我們的自學團就是依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成立,經過新北市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領取新北市高中自學生學生證的自學團體。我們的課程不受國訂課綱的限制,可以自行設計;我們的老師不受教師法的限制,依教學內容由具有實質相關專長者擔任。依法:實驗教育團體的理念必須尊重多元智能、以學生為中心、引導學生適性學習。所以我們自學團為了幫助每位同學:自我性向探索與職涯探索,便設計了這一門「職場實習」的課程。這門課是必修課,修課期間,每位同學必須覓得實習的職場,每週到職場實習四天,返校上課一天。實習採「師徒制」,在職場中須有一到數位業師(以下簡稱師父),指派同學我(以下簡稱徒弟)在職場中的工作,給我打成績、寫評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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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澄清職場師父的角色在法律上並不是僱主,我也不是勞工,彼此的關係不是僱用關係;我的身份仍是學生(建教生),職場的角色是傳授建教生技能的建教合作機構,兩者是「實習式的建教合作」關係。建教生的生活津貼(不是工薪)是職場可以給的,我們也願意依循雙方協議的金額處理;保險是不可免的,也依循雙方協議的方式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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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為要緊的一件事是:學校(生活實踐自學團)要求我們要寫實習日誌並製作產出,所以請師父們同意徒弟可以用文字和影像來紀錄這一段實習歷程,徒弟保證知恩圖報,絕對不會在這一段紀錄中講師父們的壞話。如蒙允准將不勝感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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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教合作機構:○○○(以下稱乙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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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學機構: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以下稱丙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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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106 年 3 月 6 日起至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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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0日 (一) 08:59的修訂版本
說明信
敬愛的○○○您好:
我是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的學生◇◇◇,我們班高一有一門職場實習課,時間是自今年的 3 月 6 日到 6 月 16 日,為期約 100 天,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能爭取到貴□□實習的機會,以便向各位學習。
政府為了促進教育的多元發展,並保障父母的教育選擇權,所以在民國 103 年公布施行了《實驗教育三法》,分別規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辦民營」等三種實驗教育。我們的自學團就是依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成立,經過新北市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領取新北市高中自學生學生證的自學團體。我們的課程不受國訂課綱的限制,可以自行設計;我們的老師不受教師法的限制,依教學內容由具有實質相關專長者擔任。依法:實驗教育團體的理念必須尊重多元智能、以學生為中心、引導學生適性學習。所以我們自學團為了幫助每位同學:自我性向探索與職涯探索,便設計了這一門「職場實習」的課程。這門課是必修課,修課期間,每位同學必須覓得實習的職場,每週到職場實習四天,返校上課一天。實習採「師徒制」,在職場中須有一到數位業師(以下簡稱師父),指派同學我(以下簡稱徒弟)在職場中的工作,給我打成績、寫評語。
首先要澄清職場師父的角色在法律上並不是僱主,我也不是勞工,彼此的關係不是僱用關係;我的身份仍是學生(建教生),職場的角色是傳授建教生技能的建教合作機構,兩者是「實習式的建教合作」關係。建教生的生活津貼(不是工薪)是職場可以給的,我們也願意依循雙方協議的金額處理;保險是不可免的,也依循雙方協議的方式辦理。
至為要緊的一件事是:學校(生活實踐自學團)要求我們要寫實習日誌並製作產出,所以請師父們同意徒弟可以用文字和影像來紀錄這一段實習歷程,徒弟保證知恩圖報,絕對不會在這一段紀錄中講師父們的壞話。如蒙允准將不勝感激。
學生◇◇◇敬上
自傳
履歷
生活實踐自學團實習式建教合作建教合作暨建教生訓練契約
學生姓名:◇◇◇(以下稱甲方);
建教合作機構:○○○(以下稱乙方);
教學機構: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以下稱丙方);
甲方係乙方與丙方合辦建教合作之學生,為明定甲方在乙方接受職業技能訓練期間,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特訂定本契約,俾供遵循。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 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106 年 3 月 6 日起至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