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出席人員:) |
(→二、金融專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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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行: | 第 26 行: | ||
===二、金融專戶=== | ===二、金融專戶=== | ||
− | #郵局(丁志仁) | + | #郵局(丁志仁),振鐸會務:255,311 。 |
− | #兆豐(吳錦秀) | + | #中國信託(張仁彰),六年制學程/不錯學群,目前餘額O,待支七月支出,將匯入週轉金 60 萬。 |
− | #國泰世華(張仁彰) | + | #兆豐(吳錦秀),均優學習論壇:457,251。 |
− | # | + | #國泰世華(張仁彰),跨校選修:目前餘額116。 |
+ | #台灣銀行(丁志仁),部分班級:162,014。 | ||
==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2020年7月25日 (六) 10:01的修訂版本
時間:2020年7月25日(六), 14:00~16:00
地點:台中市烏日區站區二路8號2F(台中高鐵食堂,小型會議室)
主席:任懷鳴(理事長)
記錄:丁志仁(理事)
出席人員:
編號 | 親到 | 委託人 |
---|---|---|
1 | 丁志仁 | 林陳涌 |
2 | 任懷鳴 | 鈕文英 |
3 | 張仁彰 | 張天安 |
4 | 顏振寧 | 宋之華 |
5 | 蕭典義 | 翁慶才 |
6 | 吳錦秀 | 王秀雲 |
7 | 周玉靜 | 施炳霖 |
8 | 陳東玉 | 陳啟利 |
9 | 黃鈴諭 | 汪履維 |
一、振鐸會務
計畫 | 網址 | 專戶 | 現金流 | 推動 小組 | 參與成員 |
---|---|---|---|---|---|
不錯學群 | nice-learning.tw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5萬 40萬 | 有 | 丁志仁、游士賢、吳芸真 蔡知剛、陳東玉 |
書籍出版 | suitable.tw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有 | 丁志仁、游士賢、邱灝芝 | |
發展中部 實驗教育 | 有 | 丁志仁、張仁彰、顏振寧 陳東玉、蕭典義 | |||
均優2.0 | quality-learning.net | 兆豐銀行 | 有 | 丁志仁、陳東玉、黃鈴諭 沈潔伃 | |
跨校選修 | urclass.net | 國泰世華銀行 | 15萬 | 有 | 丁志仁、游士賢、黃鈴諭 陳東玉、金詩晨 |
海星培力 | educationmaker.net | 永豐銀行 | 有 | 丁志仁、黃鈴諭、周樂生 | |
2020梯 | educationmaker.net | 永豐銀行 | 20萬 | 有 | 丁志仁、洪慧瑄、黃鈴諭 戴慧茹、邱灝芝 |
補助要點整理 | educationmaker.net | 有 | 丁志仁、邱灝芝 | ||
推動部分班級 辦理實驗教育 | creation4everyteacher.net | 台灣銀行 | 16萬 | 有 | 戴慧茹、丁志仁、陳嫺霓 邱灝芝、楊念祖、黃鈴諭 楊逸帆、卓湖昌 |
支援(資源)平台 | creation4everyteacher.net | 台灣銀行 | 缺 | 丁志仁 | |
校長問卷調查 | creation4everyteacher.net | 台灣銀行 | 有 | 丁志仁、黃鈴諭 | |
民版課綱 |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gogopublic.net | 新光銀行 | 40萬 | 有 | 丁志仁、張仁彰、顏振寧 任懷鳴、楊逸飛、陳惠菁 王兆慶、吳財順 |
全民科學平台 | science4everyone.net |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 72萬 30萬 | 有 | 丁志仁、黃鈴諭、張又懿 游士賢、蔡知剛 |
穹頂之下 | chinese-learning.info | 參與者自費 | 有 |
二、金融專戶
- 郵局(丁志仁),振鐸會務:255,311 。
- 中國信託(張仁彰),六年制學程/不錯學群,目前餘額O,待支七月支出,將匯入週轉金 60 萬。
- 兆豐(吳錦秀),均優學習論壇:457,251。
- 國泰世華(張仁彰),跨校選修:目前餘額116。
- 台灣銀行(丁志仁),部分班級:162,014。
討論事項:
一、
二、
臨時動議:
無
選舉:
一、程序
- 領取選票。
- 推選開票、唱票、計票、監票人員。
- 開票並宣布理監事選舉結果。
- 隨即召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二、說明
請參考: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四條(選舉方式) 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 之同意,得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第七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其格式分為左列三種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者。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之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或由會員(會員代表)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三、選舉開票結果:
(一)理事當選名單
共九名
(二)候補理事名單
共一名
(三)監事當選名單
共三名
(四)候補監事名單
共一名
(五)選務人員
- 監票:
- 發票:
- 唱票:
- 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