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自主學習典範的應用/開門辦教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對〈從傳統公共教育典範走向自主學習典範〉) |
(→對〈開門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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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行: | 第 34 行: | ||
===對〈開門辦教育〉=== | ===對〈開門辦教育〉=== | ||
− | *「剛好比最好更好」,但是如果每個人的剛好都是不一樣的定義呢? | + | *Q:「剛好比最好更好」,但是如果每個人的剛好都是不一樣的定義呢? |
+ | *A:每個人的「剛好」原本就是不同的定義,這是先決條件。真正的議題在於,有些人在強調自己的「剛好」時,壓迫到他人,這其實是個體我過於龐大,忽視群我的展現。個體我過大的原因,可能來自害怕被忽視、個體我曾受到壓迫、也或者是在成長經歷中不常意識到自己對他人的影響,也就是對「群我」的概念陌生。「群我」與「個體我」的理想狀態,是兩者互為主體,也可以具象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概念。「主體」的意思是,存在本身,即具備意義,不需要透過達成某種目的、實現某種功能,才會體現他的價值。也就是說,無論是「個體我」,還是「群我」,兩者本身都應當被視為主體看待,兩者都不能凌駕於對方。現在的社會不平等,多少也可以視為「群我」和「個體我」的不平衡來看待。 | ||
*在論述中經常會看到台灣與中國在體制上的相呼應,想問為什麼會與中國對照呢?如此看來,中國和台灣的關係是什麼呢? | *在論述中經常會看到台灣與中國在體制上的相呼應,想問為什麼會與中國對照呢?如此看來,中國和台灣的關係是什麼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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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動學習作為自主學習典範的具體體現之一,感覺需要更具體的案例,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行動學習」,因為這是書及裡相對陌生的教育概念 | *關於行動學習作為自主學習典範的具體體現之一,感覺需要更具體的案例,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行動學習」,因為這是書及裡相對陌生的教育概念 |
2021年7月22日 (四) 11:47的修訂版本
黃鈴諭意見
對〈從傳統公共教育典範走向自主學習典範〉
讀起來每個段落有些零碎,需要加一些串連各個概念的論述
第一段說學習是人類的本能,下一段就跳到教育制度與社會結構緊密相嵌
但可能需要多說幾句,串一下「學習」—「教育」,再說到「教育」—「社會制度」
台灣近十年來的實驗教育經驗這段,我讀到的意思是想表達「自主學習典範」在台灣實踐的經驗,以及雖然不是主流價值,但卻是更佳的教育型態。
段落文字說明上不流暢,看不出因果關係,以及想說的重點。
傳統公共教育典範的反思這一段,是否多說一點「學校教育制度」的樣子?指出它與科層體制類似的地方或架構,以便說到下面科層體制的時候,感受更深刻。也有助於理解為什麼接下來的段落要提到師生的不對稱性這件事。
簡介自主學習典範的段落是否多一句,以參考過去實驗教育的經驗或例子,分析自主學習典範核心元素如下……之類的
總之就是每一個硬硬的論述之間,需要一些連接或過場的段落。
另外,語句上要再順一次
開門辦教育的段落,
如果用原來「兩書比較」中的架構,論述「同村共養」......等想法,
可以回扣反思,為什麼現在格式化學生的教育體制不恰當。
最後可以用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課綱,來論述自主學習典範下,也需要有基礎科目/能力培養這件事。
閉恩濡意見
對〈從傳統公共教育典範走向自主學習典範〉
- Q:為什麼有增量,有依據主體性,又能與他人互動,就可以稱為教育?
- A:首先要區分「學習」和「教育」兩者的定義。在本書中,學習的定義之所以優先於教育,在於臺灣談教育,都會落入「群我」大於「個體我」的狀態,甚至是在失去主體性的情況下談論。也就是說,如果將自主學習只視為一種教育方式,那其實容易將自主學下工具化,成為一種教學方法。將自主學習僅視為教學法,只會讓自主學習被其他「更高效率」的學習方法取代。然而,自主學習的精神遠超過於教學方法,而是一種態度,一種實現群我與個體我主體性的價值。因此,才必須將學習,並且強調自主學習典範,優先於教育。
- 新的意見:不過這樣看起來,重要的可能也不是自主學習應落於「教育」還是「學習」的範疇,因為我回想小學在體制內,老師也很強調「自主學習態度」,但他的意思是,「有沒有自主學習學校/課本裡的知識」。或者在看有些家長,無論體制內外,也會希望小孩自主學習他們「希望小孩學的事物」。
對〈開門辦教育〉
- Q:「剛好比最好更好」,但是如果每個人的剛好都是不一樣的定義呢?
- A:每個人的「剛好」原本就是不同的定義,這是先決條件。真正的議題在於,有些人在強調自己的「剛好」時,壓迫到他人,這其實是個體我過於龐大,忽視群我的展現。個體我過大的原因,可能來自害怕被忽視、個體我曾受到壓迫、也或者是在成長經歷中不常意識到自己對他人的影響,也就是對「群我」的概念陌生。「群我」與「個體我」的理想狀態,是兩者互為主體,也可以具象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概念。「主體」的意思是,存在本身,即具備意義,不需要透過達成某種目的、實現某種功能,才會體現他的價值。也就是說,無論是「個體我」,還是「群我」,兩者本身都應當被視為主體看待,兩者都不能凌駕於對方。現在的社會不平等,多少也可以視為「群我」和「個體我」的不平衡來看待。
- 在論述中經常會看到台灣與中國在體制上的相呼應,想問為什麼會與中國對照呢?如此看來,中國和台灣的關係是什麼呢?
- 關於行動學習作為自主學習典範的具體體現之一,感覺需要更具體的案例,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行動學習」,因為這是書及裡相對陌生的教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