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劉國安: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職場實習計畫) |
(→職場實習計畫) |
||
第 15 行: | 第 15 行: | ||
#*其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 #*其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
+ | #*我們的實習學分是21分 | ||
#* | #* | ||
2017年2月16日 (四) 15:55的修訂版本
職場實習計畫
-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 非以營利為目的
- 採用實驗課程
- 以學生為中心
-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
- 「六年制學程」是依據我國法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辦理的「團體實驗教育」,是有別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以外的第三種辦學型態。
- 和「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不同,團體實驗教育的辦學要件不在於土地、房舍,而在於「實驗課程」,由於要進行實驗課程所以不受「國家課綱」與「教師法」的限制。
- 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也正式執行兩年了。
- 其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我們的實習學分是21分
自我介紹
契約
- 指派同學工作
- 打成績
- 寫評語
-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