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柯智懷: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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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0日 (一) 09:05的修訂版本
職場實習計畫
- 根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辦理之教育。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 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國民教育適齡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 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國民教育適齡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以三十人為限。
- 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學校以外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主要有以下定位:
- 非以營利為目的
- 採用實驗課程
- 尊重學生之多元智能
-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適性引導學生學習
- 教學者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關於本學程
- 本學程為團體實驗教育單位,混齡教學,以國三及高一之學生為主。主要強調多元智能以及適性引導學生課程,課程方面採用選修制度,學生有更多時間探索自身性向及發展潛能。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
- 此為本學期高一之大型實驗課程,目的為增加學生社會經驗,要求學生尋找目標公司,並撰寫履歷及自傳,與對方接洽,並在目標公司中擔任實習生。
履歷表
自傳
契約
- 生活津貼
- 保險
- 指派同學工作
- 打成績
- 寫評語
-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