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台關係
出自六年制學程
不完整主權
大事紀
中、台
- 清朝納入中國版圖。
- 中日甲午戰後,以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
- 1949.10.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
- 1979.1.1美、中建交。
- 1982年鄧小平對台灣提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
- 1987台灣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 1991年台灣結束動員戡亂時期,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
- 1991.3.9台灣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及指導。
- 1991.12.1中國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隸屬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1991年李登輝提出《國家統一綱領》。
- 1992.10.28香港會談,中方提出「一個中國」,台方不接受,各自返國後,台方透過海基會提議對於「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可採各自口頭表述方式解決。由於我方是主張口頭表述,中方從來就沒有任何文件承認台方可以依自己的說法表述一個中國。但一中各表到2000年被蘇起發明為「九二共識」,但中方的「九二共識」從來就是指一個中國。
- 1993.4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和海協會理事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
- 1995.6.7~12,在美國國會兩院決議及柯林頓政府的同意下,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以私人行程名義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並發表公開演說。
- 1996.3.23台灣首次進行總統直選,之前1996年3月8日至3月25日期間,中國發射飛彈射擊基隆及高雄外海。企圖恫赫台灣停止總統直選。3月8日當天美國立刻宣布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部署到臺灣東北海域。1996年3月11日,美國海軍自波斯灣加派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前往臺灣東部海域,預定與獨立號航空母艦戰鬥群會合。
- 1996年李登輝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從嚴審核企業對中國投資。
- 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 2000年陳水扁提出四不一沒有: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 2001年陳水扁採取「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對大陸經濟政策。
- 2005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
- 2006.2陳水扁宣布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停止運作「國家統一委員會」。
- 2008馬英九採取「不統、不獨、不武」政策。同年六月,兩會簽署週末包機及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兩項協議,同年十一月,簽署兩岸空運、海運、郵政、食品安全四項協議。
- 2010.6.29兩岸簽 ECF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2013.6.21,兩岸兩會在中國上海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台灣社運界開始發起反服貿運動。
- 2014.3.17,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內政委員會以麥克風宣告開會,宣稱服貿為行政命令,因審查超過3個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視同已審查,送院會存查,並宣布散會。3月18日,在野黨團要求重新審查服貿協議,阻止院會進行。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晚間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抗議國民黨將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以學生為主的抗議民眾晚間9時左右衝進立法院,占據議場(此事稱為318青年佔領立法院行動);場外也陸續聚集大批學生及民眾聲援。太陽花學運登場,佔領立院議場23天,至4月9日撤出。期間舉行330反服貿遊行,參與遊行人數超過 50 萬人。
- 2016.5.20蔡英文就職演說,宣布努力維持現有的機制,依循:
- 1992年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與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
- 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
- 兩岸過去20多年來協商和交流互動的成果
- 臺灣民主原則及普遍民意
美、中
- 上海公報
- 1972.2.28,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期間在上海與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署
- 重點:
- 中美關係正常化符合兩國利益。
- 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製造「一中一臺」、「一個中國、兩個政府」、「兩個中國」、「臺灣獨立」和鼓吹「臺灣地位未定」的活動。
- 美方承認(英文原文為acknowledges)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並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not to challenge),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並隨著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將逐步減少在台美軍設施和武裝力量。
- 建交公報
- 1979.1.1美中建交
- 重點:
- 1978年起中國堅持美國必須對台灣「斷交、撤軍、廢約」,這是兩國建交的前提。
- 美國在該公報中首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就保留與台灣的非官方往來。
- 八一七公報
- 1982年8月17日簽署,背景是中美為了徹底解決美國對台武器出售的問題而簽訂的。
- 重點:
- 美國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
- 美國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
以商圍政,以民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