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邱申晴
出自六年制學程
職場實習計畫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 實驗教育分三種,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是3人以上30人以下,機構實驗教育是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固定場所實施實驗教育。
- 實驗教育的理念,是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課程、教學、教材、教法或評量之規劃,應以引導學生適性學習為目標,且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及教材教法,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使其享有同一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之各項福利及優惠措施,並據以平等參與各類競賽。
- 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擬訂實驗教學計畫,於每學年度結束後,提出年度報告書,並於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
- 經審議通過且實驗教育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發給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 完成三年實驗教育或者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滿三年,可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