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拜訪/2019.04.19
與部長交換六件事的意見
2019.04.19
學前教育公共化
一、簡單回顧
- 丁丁於 2018.3.8 拜訪潘部長並有以下默契:
- 在「政府歲入不斷提高」,而少子化使「班級量體不斷縮小」,規格化教學又使得「學生單位成本無法提升」的脈絡下,要維持政府以歲入 23% 為教育經費之有效運用。
- 以十年為期,推動目前學前大、中、小班為「公共化幼兒園」。
- 教育部與民團以「研究案」為合作的起點。
- 葉意通為教育部與民團合作的窗口。
- 然後部長請辭,民團皆無意就此事與吳茂昆、葉俊榮兩位部長合作,所以就自行繼續研究此案,直至范政次回到教育部。
- 2019.1.4 范政次與彭署長與丁志仁(振鐸學會理事長)、李雅菁(全教總副祕書長)、林月琴(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瑞連(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兆慶(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繼續就研究案部分討論合作事宜。
二、2019.1.4討論後共識
- 研究案是民團對教育部申請的補助案,總額 90 萬,教育部補助 70 萬。
- 由振鐸學會提出申請並核結。
- 研究標的為:
- ⍻德國與日本之學前教育體系及其維持
- 亞洲日本以外其他若干國家學前教育公共化之資料蒐集(不作為分析與評估之基礎)
-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內涵
- ✔為什麼台灣須要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 ⍻台灣不同縣市的學前教育需求差異分析
- ⍻如何混搭不同學前樣態,以滿足不同的學前教育需求
- ⍻探討學前教育公共化之後,如何對園所進行輔導、協助與品質維持
-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需要多少錢,分項各需要多少錢
-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財務規畫
-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法制準備
- 民眾、政府、民意代表對學前教育公共化的看法與態度,凝聚共識的方法
- 研究活動為:
- 跨國文獻探討(沒有考察)
- 國內學前教育機構的訪問與考察
- 焦點團體座談
- 研討會
- 20 場地方座談(離島不去)
- 多場 10 人左右小型座談
- 民眾看法與態度蒐集
- 社會團體看法與態度蒐集
- 政府相關部門看法與態度蒐集
- 民意代表看法與態度蒐集
- 由於參與者人數龐大,所以租賃並建置網站,提供上傳功能,減少人力匯整資料之消耗
- 預算為:
科目 | 單價 | 數量 | 單位 | 金額 | 備註 |
計劃主持人 | 6000 | 12 | /月 | 72000 | 自籌 |
兼任行政助理 | 5000 | 12 | /月 | 60000 | 自籌 |
出席費 | 2000 | 150 | /人次 | 300000 | |
工作費 | 150 | 100 | /小時 | 15000 | |
稿費 | 1000 | 40 | /千字 | 40000 | |
資料蒐集費 | 40000 | 1 | 40000 | ||
印刷費 | 100000 | 1 | 100000 | ||
場地使用費 | 5000 | 22 | /場 | 110000 | |
交通費 | 50000 | 1 | 50000 | ||
膳宿費 | 250 | 48 | /人天 | 12000 | |
網站租賃 | 6000 | 1 | /年 | 6000 | |
程式撰寫 | 13000 | 1 | /年 | 13000 | |
設備使用費 | 40000 | 1 | 40000 | 自籌 | |
雜支 | 42900 | 1 | 42900 | ||
合計 | 900900 |
三、再提議
研究標的與研究活動不變,但振鐸學會分兩次申請。
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以外部分,共 36.3 萬。
另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共 33.7 萬,含:
科目 | 單價 | 數量 | 單位 | 金額 | 備註 |
出席費 | 2000 | 15 | /人次 | 30000 | |
工作費 | 150 | 100 | /小時 | 15000 | |
印刷費 | 100000 | 1 | 100000 | ||
場地使用費 | 5000 | 22 | /場 | 110000 | |
交通費 | 50000 | 1 | 50000 | ||
膳宿費 | 250 | 48 | /人天 | 12000 | |
雜支 | 20000 | 1 | 20000 | ||
合計 | 337000 |
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
部裡提供經費給林福來教授領導的團隊做數學奠基模組。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現在正推動「全民科學平台」,要做數學、生物、物理、化學(上半年),地科、資訊(下半年)六科的「動手學科學」 WIKI 平台,每個「動手學科學」活動都有多層次問題探究。
其中數學科教師社群由林壽福老師擔任召集人,林福來老師當顧問,講好要把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放到「全民科學平台」上讓老師用,需要部長同意。
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如果要長遠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就必須建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無法只靠年度預算來推動,我和黃永傳前會計長,合擬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文字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其作用為:
- 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 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 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這件事行政院不可能同意教育部推動,所以必須由教育團體來推動。但教育部不能在狀況外。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修法
一、背景與願景
為了讓體制內5%的前導型老師,有近似實驗教育的辦學/教學空間,於是試圖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法中新增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專章。
二、芻議
(一)需要性
- 第一個問題是,那些東西是現有制度做不到的?哪些東西是做的到的?
- 如果只是活化教學用不著實驗教育!
- 必須繞過課綱:減少內容份量,增加過程技能、選修、組課共學、當代適應。
- 讓更多人參與到課程教學裡面來,現有課綱是做不到的。
- 此專章其中一個目標是為了讓《高級中等教育法十二條》正常化,結束其成為「亂源」的局面。
- 讓大學辦得成實驗教育。
(二)澄清
- 一校多制的問題
- 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特教資源班,現在在課程教學上就已經是一校四制,不過就是變成五制罷了
-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也是要送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的,並不是隨便來。
- 宣示:
- 不應以強化升學或者以應試教育為主要的學習內容
- 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三)規格
- 是一種區域合作的班群,核心團隊允許跨校組成,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 師生比(實驗教育法規定)1:10
- 核心團隊中,擁有體制學校教師資格的老師要過半
- 跨校幫忙的老師(區域合作教師),其教學節數應計入原校的教學時數
- 入學:自願+抽籤
(四)程序要件
- 須校務會議同意
- 通過審議
(五)在今年均優學習論壇會跟大家討論的問題
- 可不可以有額外的贊助?是否可以有額外津貼或收入?
- 經費需求來源及收費基準只能用在:僱請更多人員來從事教學活動,支付授課鐘點費
- 實驗計畫中若有含自主學習,所衍生之費用,得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之預算。
- 上述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預算之自主學習時數,不得超過總學習時數五分之一。遏止亂來和非適性學習。
- 實驗班名稱的適度規範,平實一點,避免吹噓來幫助招生。
- 學校名稱可以不寫,但班級所在地的學校校務會議要通過
- 實驗計畫跨校班群的「法人格」要怎麼處理較好?
http://quality-learning.net/2019/uploads/agenda/30/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訂對照表190326.docx
實驗教育人才培力
推動台灣教育的新典範(不論體制內、外)需要人才,而這種人才需要以下特質:
- 具有「自造精神」,習慣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 認為老師是資深學習者,同學是資淺學習者,雙方是合作共學的。兩者之間的「不對稱性」並不大。
- 自己有「組課共學」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組課共學」。
- 自己有「合作學習」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合作學習」。
- 對教育「見多識廣」,看過各色台灣新典範教育的場域實況。
- 有創新與實踐創新的「膽識」。
去年政大實驗教育中心的「實驗教育工作者培力」,經過一年的驗證,確實在以上各方面,能對學員有一定程度地增進。
我們可以把該屆的學員稱做為「第一隻海星」,其中有一部人願意繼續投入後續的培力,並組成了「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然後以社群為基礎,從第一隻海星再分生出兩隻小海星。
爾後再經過一年的培力,這兩隻小海星將長成大海星之後,再分生出更多的小海星,這樣週而復始,只要四年「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就會增生到不可消滅的規模,靠自己的力量「生生不息」下去,為台灣的新典範教育,提供可靠的人才培力管道。
目前我們把這個計畫簡稱為:海星培力計畫。
預計在2019~2020年間,為期一年培育兩組「自造教育工作者」,簡稱為:兩隻小海星。
一、小海星
- 每組小海星為15人,內含2位資深學習者(第0屆成員),13位社群新成員。兩組共4位資深學習者及26位社群新成員。
- 兩組需各選出:一老二新之三位小海星代表。
二、年度計畫的七大階段
- 簡易面談——向報名者說明本社群與年度計畫:
- 價值觀
- 社群傳統
- 培力計畫過程
- 學員須要負擔的時間與金錢
- 然後進行雙向選擇。
- 共識營——活動中選出兩組代表。
- 兩組代表共同議定:
- 共同必修課:至少要有能提供「同屆成員大量互動」的討論課。
- 共同選修課:其中「海星增殖計劃」一定要成課。
- 共同服務課:如「組課共學協作」,不一定要成課。
- 是否要有「課發會」,或是由「有必要時再開代表會議討論」來取代課發會的功能。
- 組課共學
- 每點1000元,每人提供9點。
- 每人必須開一門課,修三門課(含開課),三門課時數為:20hrs + 30hrs + 30hrs,共 80hrs 以上。
- 需要有一門組課:「成果發表策畫」。
- 組課可跨屆,配合個人帳制,但要維持一定的學習強度與密度。
- 場域修練:本項與組課共學兩個項目同步進行,一共八個月。
- 成果發表、組課收割與學習履歷完成
- 海星增殖
三、費用規畫
- 每位學員繳交1.8萬元公積金,用以維運本屆計畫。
- 如申請並得到補助,補助金額算額外公積金,不影響計畫執行。
- 其他模式:
- 補助對價模式:由機構派人並分擔公積金,日後學員回饋機構。
- 打工換宿模式:
四、共同服務說明
- 域名:educationMaker.net 已先租賃一年。
- 建置網站(採實名制),在二十年內,可查詢學習履歷。
- 網路資料櫃:支援組課共學並記錄收割組課共學成果。
- 申請銀行專戶及專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