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爪哇皮影戲偶
出自六年制學程
目錄
印尼爪哇皮影戲偶「比瑪」
基本資料
- 名字:比瑪(Bima)
- 地點:印尼爪哇
- 西元:1600-1800年
- 東經:111.15
- 南緯:7.30
- 高度:74.5公分
- 寬度:43公分
- 特徵:
- 黑色的臉、超長的鼻子、細長的手臂、雙手各長著一個大爪子,並穿戴著金色的衣服,配戴色彩鮮豔的裝飾。比瑪戲偶的 黑臉代表他心的平靜與安寧,不同於皮影戲裡其他彩繪成紅色、代表惡毒和殘酷的「壞人」。
- 再「摩訶波羅多」的故事裡,比瑪是英雄五兄弟當中的其中一員,是兄弟中的英勇戰士:人格高尚、個性坦率,如同超人搬強壯,擁有十萬頭大象的巨力。他不但擅長搞笑、也是形男大廚。敵人要是碰到他的爪子就死定了。
爪哇島
- 位置:爪哇島,位於印度尼西亞,南臨印度洋,北面爪哇海
- 面積:132,187平方公里(第世界第13位)
- 歷史:爪哇島同時也以爪哇猿人而著名,直立人於約公元前100萬年到達爪哇,在爪哇東部的布蘭塔斯河附近曾經發現過直立人化石。兩百萬年之前,在巽他和迪古爾(Digul)高原充沛的降雨,使得大量熱帶植物生長繁茂,為很多史前文化的出現提供了條件。
印尼皮影戲偶
- 印尼偶戲主要分佈於爪哇與巴里島,各有特色。
- 爪哇偶戲可分為三種:皮影戲、杖頭偶戲與扁木偶戲。
- 其中皮影戲歷史最悠久,但由於經歷回教文化壓抑,戲偶鮮艷、造型曲線誇張,以擺脫偶像崇拜禁令。
- 爪哇皮影戲沒有固定劇場,設備是可移動的。
- 演師的養成是經由兩種方式:父傳子,師傳徒。
- 演師知曉劇情、操偶、口白、音樂、科儀驅邪,社會地位崇高。
- 樂團由30人以下組成,樂器有鑼、鼓、笛、箏、弦樂器、木琴等,其中以木琴與手鼓為主要樂器。音樂開場儀式後,出現「生命樹/高山」象徵宇宙。生命樹出現於影窗中央具備多種功能:
- 宣告正式演出
- 一個場景結束
- 整齣戲結束
- 演出時「生命樹/高山」化為各種地點:森林、宮殿、山巒;或代表各式自然現象,如暴風雨、大火、自然災害等。當移開「生命樹/高山」正戲即開始。
- 杖頭偶戲深受爪哇回教文化影響。特色是頭部、手臂皆是實木立體雕刻,胸部以布料填充,但腰部以下則僅以布裙圍成,男女皆是。因此演師可以控制裙內的木杖移動人物身體,控制戲偶雙手的木杖進行表演。它的舞臺並不使用影窗,觀眾可以見到演師與後場樂師。
- 扁木偶的故事是圍繞著達瑪吳藍這位英雄人物,以及十三、十四世紀的故事。扁木偶僅於白天演出,目地在於娛樂。顯然扁木偶的出現是比皮影戲還晚。 巴里島的皮影戲是傳自爪哇,且保存印度文化的影響。然而巴里島皮影戲仍與爪哇源頭不同。
- 巴里島皮影戲日夜皆可演出。
- 巴里島皮影戲偶造型比爪哇戲偶更寫實。
- 巴里島皮影戲的成員較少,因此樂團也較小。
皮影戲製作過程
- 製皮
- 中國各地影戲所使用的皮偶材料,因環境條件的差異而有所不同,但多以牛皮、驢皮或羊皮為材,臺灣則以牛皮為主,除了取得較易,也因為牛皮耐高溫、質地堅韌且透光性強。
- 首先,取用牛表面的皮,將其泡入石灰水三、四天(亦有不浸泡石灰水的),取出洗淨,再漂白後,將牛皮撐在架上曬乾。
- 刻製
- 由於劇本較為固定,因此,皮偶造型大多依循傳統、固定的圖樣,演師們通常依演出的需要,照著已完成的造型來描繪製作。
- 首先,把人物藍圖放在皮革下,用鋼針畫出周圍的輪廓線,並以雕刻刀沿輪廓線割下,再泡入水中。直到溼度適中時,用刀刻製,細雕出眼、鼻、口、頭髮、衣裳,接著修邊,最後用木板壓平。
- 染色
- 主要的顏色有黑色、綠色、紅色等
- 熨燙
- 熨燙的主要目的是要使染色的顏色經過加溫,讓它吸入皮內,同時也有封閉牛皮毛孔的作用,使皮偶不捲翹、不變形。
- 染色完成後,將其陰乾,然後使用木板壓平再熨燙,使影偶服貼光潔,燙好後用紙夾起來以保持平展,就成了半透明的影偶了。
- 定綴與裝桿
- 為了讓操演時動作靈活無礙,一個完整的影偶,從頭到腳通常可分為頭、胸、腹、雙腿、雙臂、雙肘、雙手等十個構件。(頭部包括顏面、帽、頸等。)
印度尼西亞
印尼五大島
印尼總共有超過一萬個島嶼(17506做大小島),其中最大的五島分別是:
- 爪哇
- 蘇門答臘
- 曼丹
- 蘇拉威西及巴布
- 加里
史前時期
由化石及使用工具顯示直立人約在150萬至3.5萬年前生活於印度尼西亞群,稱之為爪哇猿人。智人約於4.5萬年前進入該地區。
南島民族約於西元前2000年移入印度尼西亞,構成現代多數印度尼西亞人,且遍布於群島,侷限了美拉尼西亞人分布範圍,美拉尼西亞人僅分布在印度尼西亞東部。
最早於西元前八世紀具備理想的農業環境及掌握水田種稻,促使村莊、城鎮、及小型王國於西元1世紀興起。
印度尼西亞航道的戰略重要性促進了島嶼間及國際貿易,包括於西元前數世紀時即建立與印度及中國間的貿易關係[12],貿易也在印度尼西亞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13][14]。
世界局勢圖(西元1600~1800)
- 荷蘭於1602年成立荷蘭東印度公司,並成為歐洲位於印尼的主要勢力,曾遭遇破產及印尼人民武裝抗爭,東印度公司於1800年解散,荷蘭政府則成立荷屬東印度接管印尼殖民地。在多數殖民統治期間,荷蘭在海岸堡壘以外的控制力相當薄弱,直到20世紀初期荷蘭統治範圍才擴張至今日印尼的版圖。第一次世界大戰完結之後,當地人開始爭取自治。雖然在印尼獨立戰爭時內部政治、社會、宗派分歧,但印尼人團結一致爭取獨立。
荷屬東印度
荷屬東印度是指1800年至1949年荷蘭人所統治的印度尼西亞。
1596年,荷蘭人霍特曼率領的一支荷蘭船隊到達爪哇島的萬丹。
1603年,荷蘭在爪哇建商站
1605年,征服盛產香料的摩鹿加群島中的安汶島、帝利島。
1619年,攻占爪哇島上的雅加達,命名巴達維亞,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方的總部。
在荷蘭人到來之前,葡萄牙人已經在印尼地區建立了一些商站。之後,英國人也登陸印尼,建立殖民地。
而荷蘭變成了這些歐洲國家裡面占領最多領土的國家。荷蘭最初通過荷蘭東印度公司對這些地區實行殖民統治。
1799年東印度公司解散後殖民地被荷蘭政府接管,史稱荷屬東印度。
荷屬東印度接管印尼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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