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台關係
出自六年制學程
不完整主權
政策依據
- 清朝納入中國版圖。
- 中日甲午戰後,以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
- 1949.10.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
- 1979.1.1美、中建交。
- 1982年鄧小平對台灣提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
- 1987台灣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 1991年台灣結束動員戡亂時期,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
- 1991.3.9台灣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及指導。
- 1991.12.1中國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隸屬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1991年李登輝提出《國家統一綱領》。
- 1992.10.28香港會談,中方提出「一個中國」,台方不接受,各自返國後,台方透過海基會提議對於「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可採各自口頭表述方式解決。由於我方是主張口頭表述,中方從來就沒有任何文件承認台方可以依自己的說法表述一個中國。但一中各表到2000年被蘇起發明為「九二共識」,但中方的「九二共識」從來就是指一個中國。
- 1993.4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和海協會理事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
- 1996年李登輝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從嚴審核企業對中國投資。
- 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 2000年陳水扁提出四不一沒有: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 2001年陳水扁採取「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對大陸經濟政策。
- 2005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
- 2006.2陳水扁宣布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停止運作「國家統一委員會」。
- 2008馬英九採取「不統、不獨、不武」政策。同年六月,兩會簽署週末包機及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兩項協議,同年十一月,簽署兩岸空運、海運、郵政、食品安全四項協議。
- 2010.6.29兩岸簽 ECF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以商圍政,以民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