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鐸四十週年跨世代活動
出自六年制學程
【振鐸四十週年:2023跨世代交流 @台中】
- 時間:2023下半年
- 地點:台中
- 主題:學前教育公共化
- 目標:藉由談論學前教育公共化的現況、意義性、可能的行動,促進跨世代的交流
- 負責夥伴:怡廷,想召集中部夥伴一同籌備
- 形式:講座結合公民咖啡館
- 公民咖啡館補充:以4-5人為一桌,邀請來自不同領域的朋友展開輪番對談。每一桌在簡單的自我介紹後,各選出一位桌長及紀錄,討論一定時間後,桌長保持不動,其他組員移動至各桌,由另一桌的桌長介紹前一輪的結論,並以此為基礎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以此種方式進行數回合後,參與者回到原本的咖啡桌,觀看大家智慧分享的內容,並整理出討論重點。
- 預計流程:
- 講座:
- 臺灣學前教育公共化臺灣學前教育背景說明:教育經費與人口縮減潮
- 臺灣學前教育歷程與現有行動
- 公民咖啡館:需再討論學前家長們在意的點
- 講座:
學前教育公共化推動計畫
基礎知識
- 公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幼之比較
資料來源:親子天下
- 非營利幼兒園:
- 起源:起於家長抱怨公幼老放寒暑假、收托時間難配合、名額匱乏及私幼收費讓荷包大失血的托育環境、教保人員對私幼工作條件不佳的不平之鳴,還有學界對過度營利化而致使才藝、英文等偏頗幼兒教育掛帥的唉嘆,期盼政府能夠積極推展「公共化教保服務」,以改進前述困境,並提供家長平價、優質兼具的友善學前托育環境。在社會聲浪的推波下,為能同時滿足各界期待及兼顧政府財政之可行性,內政部先於2002年推動「社區自治幼兒園實驗計畫」,教育部亦於2007年推動「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兩計畫皆採「公民共辦」方式進行,經十幾年的實驗,於幼托整合後,由教育部歸結成「非營利幼兒園」,明定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九條,確立其法定地位。(資料來源:彭婉如基金會)
- 法規: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50
整體現況與需求
- 學前教育公共化為目前政府方向,但部分縣市的公幼佔比仍低,公幼佔比最低的五個縣市包括新竹縣、台南市、新竹市、台中市、桃園市。
- 目前僅有法人單位才可申請。
- 需要地區便利性
- 家長希望帶自己小孩是有薪水的
- 幼教系把持學前教育
- 目前政府提供較多學前教育津貼,因此對部分家長來說抽不到公幼沒關係,可以念私幼
- 平等參與原則、公益規準原則。需改變學期教育商品化的問提,學前教育應該要公共化。商品市場會需要接受一定的黑心商品,因此很難在商品市場的邏輯下做到品質好。
- 剛需:
- 因為本身是商品市場,賺不到錢的地方就會沒有享受到此福利。
- 如果是商品化會忽略教育本質。
- 從培育如何養大小孩的教養觀,反思教育應該如何,以及台灣應該如何,並慢慢培養左派思維。
- 如果是商品市場,教育部不會去建立視導體系,而是接受檢舉、稽查,但如果是公幼、非營利,則可以建立視導體系。
- 準公共會玩得起來的地方是開幼兒園會賺錢的地方。
機會
- 教育金費有空間推動其他項目
重要原則
- 尊重業者的經營選擇,如高端價高的私幼。
- 維持多元的幼兒教育生態。
誘導流動
- 政府協助辦園土地 / 聯合 NGO 與各縣市討論用地:彭婉如基金會
- 改善教保師的勞動條件達月薪 4 萬 / 國庫每年分擔教保師的退撫準備金 / 走勞基法 base:現在的從業者
- 鼓勵有志青年自主組課(國教署認證) / 組勞動合作社 / 承攬非營利幼兒園:親子共學、家庭主婦
- 建構幼教視導體系 / 建立縣市直營法源,園長公教人員:家長
其他社會影響力
- 藉此培育在家育兒之照護者
- 賦權給人民,讓人民更有機會辦教育
- 改變學期教育商品化的問提,學前教育應該要公共化
疑問
- 目前非營利幼兒園或公幼或準公幼會難抽嗎?
目前錢比較多投注在準公共,非營利大約 1/10。
- 用合作社來成立是否是想要照顧到誰?誰是TA?
可能的挑戰
推動方式
- 找適合遊說者組成聯盟->草擬建議寄信給國會->與立委開會討論->形成政見或政策
- 於各地辦理講座
- 國會遊說:
- 范雲
- 王婉瑜
- 林奕華(蔣萬安陣營代表、國民黨立委)
- 黃瀞瑩(黃珊珊陣營代表、台北市士林北投區議員候選人)
- 吳玉琴(陳時中陣營代表、民進黨立委)
- 李宏文(兒福聯盟政策中心資深主任)
- 王兆慶(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相關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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