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贊成我國廢除死刑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5年8月4日 (二) 15:04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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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丁老師:死刑是一種報復用的刑法,死刑的本質不該是這樣的,可是有些人都會把死刑當成抱負用的刑法,說是能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交代,一命抵一命。師:在維護殺人者人權時,要去思考「如果一種規範去保障破壞和顛覆規範本身,那這種規範還能穩固存在嗎?」
  • 施棋澧:況且殺人犯也是有原因才殺人的,如果誤判呢?而且就算殺人犯被殺了,被害人家屬會感到高興嗎?!我個人覺得「死刑是落後國家才用的刑法,現代人不應該有這種變態的刑法,我們應該再給殺人犯一次機會。國家規定不能殺人,但國家卻可以判人死刑殺人,這沒道理啊。」
  • 溫書桓:死刑一旦執行,會造成無法挽回之勢,讓受刑人沒有任何機會改過自新。
  • 黃虹育:死刑和古代以牙還牙、以眼換眼的做法沒有什麼差別,現在的人民、政府都在追求進步、不應該以這種復仇的心態來執行對人民的懲罰。
  • 洪仁益:死刑是刑法裡最為嚴重的,而且一但判決錯誤則無法挽回。
  • 葉奕宏:死刑是一種報復用的刑法,死刑的本質不該是這樣的,可是有些人都會把死刑當成報復用的刑法,說是能給被害人家屬一個交代,一命抵一命。
  • 莊惟智:我不讚成死刑,因為法律是個病態
  • 楊京典:我覺得死刑是不對的,因為假如被判死刑的人殺了人,法官判刑後,犯人被殺後,政府也不就變成殺人了,如果一直這樣下去的話,就沒辦法讓犯人負責自己所作的錯。犯人被殺後,有些人認為這樣是給被害人的家屬一個交代,可是這樣就變成以報復來安撫人心了,也沒辦法讓受刑人改過自心,所以我覺得死刑是不對的。
  • 鄭為綸:死刑就是跟以前一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方法,而且死刑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比如以前到現在都一直在死刑但是犯罪率沒有變低
  • 蔡淳羽:如果採用死刑的話那不就是叫政府殺人嗎?
  • 張子宜:如果要執行死刑,之前就要找到證據,不能有疏失,因為一但執行死刑就不能反悔了。我覺得死刑是不一定的,但是死刑其實也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