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國/正方三辯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5年8月20日 (四) 15:23由范鎮鈞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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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1. 血統
    • 台灣經過日本殖民、漢人男性來台、原住民、以及這幾年東南亞的新娘(新住民)等,所以有許多種血統,可以算新的民族,可以獨立。(台灣人大多數有平埔族的血統)
    • 因為我們與中國大陸的人民血統不一樣,所以我們可以獨立。
  2. 台灣未定位
    • 因為日本戰敗跟52個國家簽訂了舊金山條約,舊金山條約內只有提到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並沒有提到由誰接管台灣,所以台灣未定位。
    • 根據國際慣例一個地方未定位(主權不明),住在那裡的人可以自己投票決定要隸屬於哪個國家或自己建國。

質詢

  1. 中國讓台灣經濟變好(這是對方論點)
    • 中國真的可以讓台灣經濟變好嗎?(台灣欠債20兆,中國國債282兆)
  2. 資本家拿走了大多的經濟利益
    • 請問對方是否知道2015年台灣平均薪資倒退回18年前的平均薪資嗎?
    • 請問對方是否承認這18年前因為中國大陸平均薪資比台灣低很多很多,所以台灣的商人就把工廠或商店移往中國大陸?
    • 那台灣人是否承認要降低平均薪資才可能得到雇用?
  3. 不能為了經濟就不要人權、自由、民主
    • 舉例:你可以因為你家旁邊的鄰居比較有錢你就去叫鄰居爸爸或媽媽嗎?
    • 如果不行,為什麼你可以為了經濟不要人權、自由、民主?
    • 如果可以,那如果那個鄰居立刻會讓你沒有人權、自由呢?你還會願意嗎?

答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