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經濟治理問題
出自六年制學程
目錄
錢
貨幣的功能
以物易物:人人都是零售商,社會很難有效分工 直接功能:
- 交易的媒介
- 衡量價值
- 儲存價值:被儲存的價值必須被保證能兌換、提取,這就是「信用」。
- 萬物可換,萬人相信。仰賴人群的共同想像。
- 最早以物資為貨幣,物資本身的價值就是信用的擔保;後來用貴金屬為貨幣,由於「無法大量濫發」,容易建立人群的信心;最後靠國家發行「法幣」,由國家擔保可兌換的信用。
間接功能:
- 促成廣大人群的分工合作。
- 與別人合作:先分工再交換。
- 與未來合作:透過借貸,將自己未來的價值(工作時間)先行支用。
濫發貨幣與「法幣」信用破產
金融史上最貴的一句話「這次不一樣」,從來就沒有不一樣,透支法幣的信用,法幣最後一定崩潰,失去媒介交易、衡量價值、儲存價值等功能。
- 元朝末年因交鈔發行過量,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
- 一次大戰後的德國威瑪共和因戰爭的大量賠款,迫使威瑪政府以大量印製鈔票應付其赤字。在匯率貶值與大量印鈔的雙重衝擊下,德國出現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根據統計,在1923年10月,德國的月通貨膨脹率達到29,500%,換算成每日通貨膨脹率為20.9%。當時由於適逢冬季,德國人甚至把整疊鈔票丟進暖爐當作木柴使用。
- 在中國大陸戰敗的國民黨政府:1949年6月15日以舊臺幣四萬元折合新臺幣一元發行新臺幣;舊臺幣於1950年1月14日正式停止流通。
- 今天的中華民國政府,資產 5 兆,負債 20 兆,目前仍有時間搶救法幣的信用。不然「這次也不會不一樣」,法幣的信用透支殆盡之後,也必然崩潰。
- 惡性通膨的主要受害者是受薪階層不是資本家。
貨幣供給
- M0 = 發行貨幣的總供應量
- M1(狹義貨幣) = 商業銀行活期存款。
- M1A = 通貨淨額(大眾手中持有的通貨)+存在銀行與基層金融機構之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大額的現金臨時存放,不適合投資)
- M1B = M1A + 活期儲蓄存款(現金的較長時間存放,適合投資,利息較活存高)
- M2(廣義貨幣) = M1 + 準貨幣
準貨幣(Quasi-money)是指可無條件立即按等價兌換成狹義貨幣的貨幣性資產,其流動性較狹義貨幣低,多以價值儲藏為目的;例如:- 定期性存款
- 外匯存款
- 郵政儲金等
- 惟受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影響,部分準貨幣資產與狹義貨幣間之分際已日趨模糊。
存款準備率
- 定義:商業銀行,必須放在銀行體系中準備給存戶提領的比重(一般為 20% ),不能放款。
- 中央銀行會統一保管各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並付利息的給商業銀行。作用是:正常時不會所有銀行都發生大量提款,由中央銀行支援提款量較大的銀行即可。
- 存款準備制度會「創造」出法幣數倍的錢,稱乘數效應,通常是準備率的「倒數」,實體上是以支票的形式存在。
交易的本質
每一筆交易,最終交易的到底是什麼?
- 提示:電影「鐘點戰」。
- 最終交易的是「人類為其他人類服務的時間」。
- 生計時間,維生時間,用來獲取生活所需。
- 可自由支配的時間,休閒時間。
- 消費時間,一直壓縮個人的可自由支配的時間,拿來投入交易。
產業
- 製造產業:如農工漁牧、工廠,交易的是「貨物」。
- 服務產業:醫療、教育、餐飲、觀光,交易的是「勞務」。
- 金融產業:金指貨幣,融指融通,合起來金融就是指貨幣通融。金融產業交易的是「合約」。能兌現價值連城,無法兌現就是廢紙一張。要保證儲存的價值可以兌還,就必須防止詐騙,所以要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機構與金融商品
- 銀行:銀行的工作簡單講就是處理借貸;講得有學問一點叫做「授信」(授予信用),讓人可以先支用未來的價值,即以自己未來的價值交換別人過去儲存的價值。
過去 現
在未來 - 分期付款
- 貸款
- 保險:運用「大數法則」控制風險。例如,運用生命表辦理人壽險。
- 票券:將人類合力增加的財富,用票券分給大眾,並分擔風險
- 股票:將公司的所有權分割成一股一股,大眾每個人買下若干股,共同持有公司。
- 債券:用借據借錢,載明什麼時候還,利息多少。
- 衍生性金融商品:買賣的回報率是根據一些其他金融要素的表現情況衍生出來的。比如資產(商品,股票或債券),利率,匯率,或者各種指數(股票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以及天氣指數)等。這些要素的表現將會決定一個衍生工具的回報率和回報時間。衍生工具的主要類型有期貨,期權,權證,遠期合約,互換等,這些期貨,期權合約都能在市場上買賣。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作用有:- 轉移風險:採取跟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相反的立場(對沖)。例如,小麥農夫和磨坊主人訂定期貨合約,在未來以現金買小麥。雙方因此都能減低風險:小麥農夫能確定價格,而磨坊主人則能確定小麥供應。
- 投機和套利
資本
例子
農業發明之前的村落,某位村民發明可以在相同面積生產 100 倍食物的生產方法(種春小麥),但是要先 100 天不能去採集漁獵,要怎麼解決收成前不會先餓死的問題?
答案是:需要「資本」。在此例中資本就是 100 天食物(如肉乾、魚乾、野果),或是可以換取 100 天食物的「價值儲存」,或者是可以換取 100 天食物的「兌換保證」(信用),具體的方法就是向其他村民打欠條借食物。
一旦第一批小麥收成之後,就可以將存糧用來歸還:
- 地租:用付地租的方式可以向更多人借更多地。
- 工資:如果有請人幫忙,也要付小麥給他。
- 利息:向出借食物的人,償還比原先商借的食物還要多一些的小麥。
- 剩下的就是「利潤」,還可以投入再生產,用食物僱更多人(要付工資)來開墾更多土地(要付地租),種更多小麥。
土地、勞動、資本、管理才能(或稱企業家才能)叫生產四要素,分別能分得生產所得中的地租、工資、利息、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