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課學習單/銀行準備金制度
出自六年制學程
一、基本原理說明:
- 銀行向民眾收受存款,既不能把所有的存款放在銀行裡,這樣銀行就賺不到錢;也不能把所有的存款都放款出去,這樣儲戶來領錢時,銀行就沒有錢可以兌給人家。
- 所以銀行就會把一定比率的存款放在銀行裡,應付儲戶的提款;其他的錢放款出去賺錢。這個比率叫做「存款準備金比率」,簡稱「準備率」。各國的準備率可以參考中文維基百科的〈存款準備金比率〉條目。
- 中央銀行發行法幣,成本其實不低,既有製作成本,更需要發行準備(如黃金、外匯等),如果發行 100 元的法幣,只能媒合 100 元的交易,那太浪費了。
二、活動
以準備率 20% 為準,預備 100 枚 1 元硬幣。
流動週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準備金 | 20 | 16 | 13 | 10 | 8 | 7 | 5 | 4 | 3 | 3 |
放款 | 80 | 64 | 51 | 41 | 33 | 26 | 21 | 17 | 14 | 11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合計 |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0 |
9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395 |
步驟:
- 全班圍到前方,每位同學充當一家銀行,並約定好交易次序。
- 老師把 100 枚 1 元硬幣交給第一家銀行,第一家銀行將其中的 20 元留下來當準備金, 80 元拿去放款,媒合各種交易,買賣各方最終還是會把得款(80元)再存回銀行。
- 為了區隔,我們把 80 元得款存回第二家銀行,同樣的第二家銀行把 80 元存款的 20% 16元,留在銀行當準備金,其餘的 64 元再拿去放款,媒合各種交易。
- 買賣各方最終還是會把得款(64元)再存回第三家銀行。
- 第三家銀行依此類推,直到 100 元都流回銀行,成為準備金,活動結束。
三、活動後統計與說明
- 在活動結束時,銀行各輪流動週期的準備金總和是 100 元。
- 在活動結束時,銀行各輪流動週期媒合的交易總數是 395 元。
- 當提款超過銀行現金準備時,銀行會用「未到期的票據」(如支票),向中央銀行(銀行的銀行)請求「貼現」,獲取現金來應付儲戶提款。
- 銀行系統的罩門是擠兌,即所有存戶同時因為恐慌來提款。
- 法幣透過銀行體系,創造出五倍數量的交易媒介,這叫「貨幣乘數效應」,其倍數是準備率的「倒數」。在今天的活動中是 100/20=5 倍,其中一倍留在銀行中當成準備金,其餘的四倍是媒合市場言的交易。
- 市場中媒合交易的具體物品,其實是以存款為基礎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