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拜訪/2019.04.19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9年4月18日 (四) 12:38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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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部長交換六件事的意見

2019.04.19

學前教育公共化

一、簡單回顧

  • 丁丁於 2018.3.8 拜訪潘部長並有以下默契:
    1. 在「政府歲入不斷提高」,而少子化使「班級量體不斷縮小」,規格化教學又使得「學生單位成本無法提升」的脈絡下,要維持政府以歲入 23% 為教育經費之有效運用。
    2. 以十年為期,推動目前學前大、中、小班為「公共化幼兒園」。
    3. 教育部與民團以「研究案」為合作的起點。
    4. 葉意通為教育部與民團合作的窗口。
  • 然後部長請辭,民團皆無意就此事與吳茂昆、葉俊榮兩位部長合作,所以就自行繼續研究此案,直至范政次回到教育部。
  • 2019.1.4 范政次與彭署長與丁志仁(振鐸學會理事長)、李雅菁(全教總副祕書長)、林月琴(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瑞連(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兆慶(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繼續就研究案部分討論合作事宜。

二、2019.1.4討論後共識

  • 研究案是民團對教育部申請的補助案,總額 90 萬,教育部補助 70 萬。
  • 由振鐸學會提出申請並核結。
  • 研究標的為:
    1. ⍻德國與日本之學前教育體系及其維持
    2. 亞洲日本以外其他若干國家學前教育公共化之資料蒐集(不作為分析與評估之基礎)
    3.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內涵
    4. ✔為什麼台灣須要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5. ⍻台灣不同縣市的學前教育需求差異分析
    6. ⍻如何混搭不同學前樣態,以滿足不同的學前教育需求
    7. ⍻探討學前教育公共化之後,如何對園所進行輔導、協助與品質維持
    8.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需要多少錢,分項各需要多少錢
    9.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財務規畫
    10.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法制準備
    11. 民眾、政府、民意代表對學前教育公共化的看法與態度,凝聚共識的方法
  • 研究活動為:
    1. 跨國文獻探討(沒有考察)
    2. 國內學前教育機構的訪問與考察
    3. 焦點團體座談
    4. 研討會
    5. 20 場地方座談(離島不去)
    6. 多場 10 人左右小型座談
    7. 民眾看法與態度蒐集
    8. 社會團體看法與態度蒐集
    9. 政府相關部門看法與態度蒐集
    10. 民意代表看法與態度蒐集
    11. 由於參與者人數龐大,所以租賃並建置網站,提供上傳功能,減少人力匯整資料之消耗
  • 預算為:
科目單價數量單位金額備註
計劃主持人600012/月72000自籌
兼任行政助理500012/月60000自籌
出席費2000150/人次300000
工作費150100/小時15000
稿費100040/千字40000
資料蒐集費40000140000
印刷費1000001100000
場地使用費500022/場110000
交通費50000150000
膳宿費25048/人天12000
網站租賃60001/年6000
程式撰寫130001/年13000
設備使用費40000140000自籌
雜支42900142900
合計900900

三、再提議

研究標的與研究活動不變,但振鐸學會分兩次申請。

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以外部分,共 36.3 萬。

另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共 33.7 萬,含:

科目單價數量單位金額備註
出席費200015/人次30000
工作費150100/小時15000
印刷費1000001100000
場地使用費500022/場110000
交通費50000150000
膳宿費25048/人天12000
雜支20000120000
合計337000



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

部裡提供經費給林福來教授領導的團隊做數學奠基模組。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現在正推動「全民科學平台」,要做數學、生物、物理、化學(上半年),地科、資訊(下半年)六科的「動手學科學」 WIKI 平台,每個「動手學科學」活動都有多層次問題探究。

其中數學科教師社群由林壽福老師擔任召集人,林福來老師當顧問,講好要把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放到「全民科學平台」上讓老師用,需要部長同意。

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如果要長遠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就必須建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無法只靠年度預算來推動,我和黃永傳前會計長,合擬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文字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其作用為:

  1. 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2. 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3. 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4.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這件事行政院不可能同意教育部推動,所以必須由教育團體來推動。但教育部不能在狀況外。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