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23年7月24日 (一) 08:57由游士賢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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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7月29日(六), 18:00~20:00

地點:台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

主席:丁志仁(理事長)

記錄:

列席:

出席人員:

編號親到委託人編號親到委託人
1丁志仁6蔡杏芬
2任懷鳴7蕭典義
3張仁彰8陳東玉
4吳錦秀9
5周玉靜10

報告事項:

一、振鐸會務

(一)人員與補助案

  1. 學會秘書:黃鈴諭
  2. 兼職人員:閉恩濡、林怡廷、游士賢、林芸伍、林宜蓁

(二)辦公室位置

新北市立自強國中晨曦樓103教室(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91號)

  1. 辦公室租金:1間*4,000元*12個月= 4.8 萬元/年(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
  2. 同時做為遠距教室、動手學科學特別教室及各專案作業中心使用。

二、金融專戶(存量與流量)

  1. 郵局(丁志仁),振鐸會務:元 。
  2. 中國信託(張仁彰),六年制學程/不錯學群:元。
  3. 兆豐(丁志仁),均優學習論壇:元。
  4. 國泰世華(張仁彰),跨校選修:元。
  5. 台灣銀行(丁志仁),部分班級:元。
  6. 新光銀行(丁志仁),學前教育公共化:元。
  7. 永豐銀行(丁志仁),海星培力:元。

合計現金 元

討論事項:

臨時動議:

選舉:

一、程序

  1. 領取選票。
  2. 推選開票、唱票、計票、監票人員。
  3. 開票並宣布理監事選舉結果。
  4. 隨即召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二、說明

請參考: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四條(選舉方式)

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得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第六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依下列三種方式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並應考量性別平等;或由會員(會員代表)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