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
出自六年制學程
時間:2023年07月29日(六), 18:00~20:00
地點:台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
主席:丁志仁(理事長)
記錄:
列席:
出席人員:
編號 | 親到 | 委託人 | 編號 | 親到 | 委託人 |
---|---|---|---|---|---|
1 | 丁志仁 | 6 | 蔡杏芬 | ||
2 | 任懷鳴 | 7 | 蕭典義 | ||
3 | 張仁彰 | 8 | 陳東玉 | ||
4 | 吳錦秀 | 9 | |||
5 | 周玉靜 | 10 |
報告事項:
一、振鐸會務
(一)人員與補助案
- 學會秘書:黃鈴諭
- 兼職人員:閉恩濡、林怡廷、游士賢、林芸伍、林宜蓁
(二)辦公室位置
新北市立自強國中晨曦樓103教室(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91號)
- 辦公室租金:1間*4,000元*12個月= 4.8 萬元/年(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
- 同時做為遠距教室、動手學科學特別教室及各專案作業中心使用。
二、金融專戶(存量與流量)
- 郵局(丁志仁),振鐸會務:元 。
- 中國信託(張仁彰),六年制學程/不錯學群:元。
- 兆豐(丁志仁),均優學習論壇:元。
- 國泰世華(張仁彰),跨校選修:元。
- 台灣銀行(丁志仁),部分班級:元。
- 新光銀行(丁志仁),學前教育公共化:元。
- 永豐銀行(丁志仁),海星培力:元。
合計現金 元
討論事項:
臨時動議:
選舉:
一、程序
- 領取選票。
- 推選開票、唱票、計票、監票人員。
- 開票並宣布理監事選舉結果。
- 隨即召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二、說明
請參考: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四條(選舉方式)
- 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得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第六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依下列三種方式擇一採用:
-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
-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並應考量性別平等;或由會員(會員代表)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