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五四運動
出自六年制學程
- 時間:五四運動發生於1919年的5月4日
- 說明:是一場發生於中國北京、以青年學生為主的學生運動,以及包括廣大群眾、市民、工商人士等中下階層廣泛參與的一次示威遊行、請願、罷課、罷工、暴力對抗政府等多形式的運動。
- 事件起因: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完結後舉行的巴黎和會中,列強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即山東問題。當時北洋政府未能捍衛國家利益,國人極端不滿,從而上街遊行表達不滿。當時最著名的口號之一是「外爭強權(對抗列強侵權),內除國賊(懲除媚日官員)」。
- 廣義的定義:五四運動則是指自1915年中日簽訂《二十一條》至1926年北伐戰爭之間,中國知識界和青年學生反思中國傳統文化,追隨「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探索強國之路的新文化運動的繼續和發展。1924年4月19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局委員長陳獨秀、秘書毛澤東聯名發出通告,第一次要求各地黨和團的組織開展「五一」、「五四」、「五五」、「五七」紀念和宣傳活動,強調恢復國權運動、新文化運動,紀念五五(馬克思誕辰),目的在於傳播馬克思主義。
- 紀念日:1939年八路軍總政治部、中央青委發出《關於部隊紀念「五四」青年節工作的指示》,明確指出中央青委決定每年5月4日為中國青年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