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WTO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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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成立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其成立之目的在確保自由貿易,並透過多邊諮商,建立國際貿易規範,降低各會員間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為各會員提供一個穩定及可預測的國際貿易環境,以促進對外投資、創造就業機會、拓展貿易機會及增進世界經濟成長與發展。世界貿易組織規範之範圍除了傳統商品貿易外,尚包含農產品、與貿易投資、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服務貿易等議題。此外,與貿易有關的環保措施、競爭政策等非傳統貿易問題,亦將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未來討論之主題。
  • 歷史: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檢討戰爭發生之原因,除政治因素外,經濟因素亦是主因,特別是一九三零年代世界經濟大蕭條,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因此各國均認為極須建立一套國際經貿組織網,以解決彼此間之經貿問題。
  • 宗旨:
    1.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大幅度穩步地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2. 擴大貨物、服務的生產和貿易。
    3.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環境。
    4.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窮國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份額。
    5.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6. 以開放、平等、互惠的原則,逐步調降各會員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消除各會員國在國際貿易上的歧視待遇。
  • 臺灣於2002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的成員。
  • 臺灣以開發中國家的身分加入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