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莊惟智: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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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讓我們不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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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不要在老師說話時玩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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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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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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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家折告訴他們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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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4日 (三) 22:23的修訂版本

  • 男性
  • 生日:89,11,17
  • 13歲
  • 學歷:新泰國小,柑園國小,振襗六年制學程
  • 血型:B
  • 興趣:樂高,紙飛機,機械
  • 此頁禁止影印


憲法的意義

  1. 形式意義
    • 由特定制憲機關,依照一定程序所制定之成文法典。
    • 其效力高於普通法律。
    • 修憲機關與修憲程序不同於普通法律。
  2. 實質意義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權限之法。
    • 憲法乃規定人民權利與義務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國策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其他重要制度之法。
    • 憲法乃國家的根本大法。


  1. 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2. 讓我們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3. 不要在老師說話時玩平板。
  4. 一起解決。
  5. 紙飛機。
  6. 教大家折告訴他們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