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莊惟智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3年9月3日 (二) 21:39由柯智懷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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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性
  • 生日:89,11,17
  • 13歲
  • 學歷:新泰國小,柑園國小,振襗六年制學程
  • 血型:B
  • 興趣:樂高,紙飛機,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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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意義

  1. 形式意義
    • 由特定制憲機關,依照一定程序所制定之成文法典。
    • 其效力高於普通法律。
    • 修憲機關與修憲程序不同於普通法律。
  2. 實質意義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權限之法。
    • 憲法乃規定人民權利與義務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國策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其他重要制度之法。
    • 憲法乃國家的根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