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演說\柯智懷
出自六年制學程
這是 Fly Wings 飛翼組 成員柯智懷的憲法演說稿。
演說稿
憲法,是國家地位最高、且最為基本的大法,又稱為憲文,或簡單的稱作「基本法」,用於表現國家精神、人民權利、義務,並且完整的敘述一些國家最基本的準則及法律的總綱。第一章總綱六條即敘述三民主義與民族精神,凸顯國家精神;第二章權利與義務共十七條則是規定可享權利以及需盡義務,在自由權方面則有第八條至第十四條做大略的個別說明;第三章說明國民大會的權利與章則;第四章至第九章可歸屬為一部分,說明總統及民國旗下五院(依序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及考試)的權力與管理範圍。第十章說明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限;第十一章則敘述地方政府的管理總則,其分為省與縣兩節,分別說明兩編制之管理方法;第十二章敘述選舉、罷免、創制和複決的規則。第十三章基本國策則是說明國防、外交、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及邊疆地區的工作分配,通常這些工作單位以部為編制編於行政院之下;最後,是第十四章~憲法的施行及修改,包含了憲法最後的五條憲章,包括了:法律的意義、法律的位階性、命令的位階性、憲法之解釋、修改憲法的程序等等。由此十四章組成之憲法,即為我中華民國之最高法律,世代遵之。 我的演說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