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權運動概述/柯智懷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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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我有一個夢

2013年,美國人金恩發表的演說《我有一個夢》,已臨50周年。回首50年前,25萬餘支持黑人民權的人民於華盛頓廣場集結,金恩博士在此發表了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當時,美國「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不斷的提倡、沸騰。終於,在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民權法案」。從此,美國人種不分黑白,皆為平等,廢除所有種族隔離制度,迎向自由平等的新未來。

黑奴的引進:大航海時代

時間向前推進,回首過去便知來。

十六世紀,歐洲航海技術十分精進,於四海開闢航道。哥倫布在同一時代,聽說了黃金國「ZIPAN」(不是日本,是印度喔!)的傳說,因而決定出海,不料方向有誤,登陸了美洲,當時被稱為「新大陸(El America)」的地區,於是,歐洲國家開始殖民新大陸,這就是美國殖民的開始。

又由於哥倫布帶動航海時代,許多航海家積極開拓非洲航道,從沿岸帶回許多黑種人作為奴隸;黑奴開始在歐美進行買賣,作耕種、苦工等工作,並且不給與薪水,也沒有正當的餐食。總之,黑奴無權,這個理念最後引爆了美國民權運動的開始。

烏雲之中見曙光:林肯的民權運動

百年後的美國,黑奴無權的理念仍然存在,在美國人蓄奴習慣之下,竟開始有了「黑人皆黑奴」這種想法,此想法又被美國白人們奉行數十年百年。

直到,第一次美國民權運動的主角---林肯的出現。 亞伯拉罕 林肯,生於18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