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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教育財政]] <center> <p style='font-size:28pt'>行政院教育基本需求中<br/>國小教學與行政人力試算案<br/>期末報告</p> <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 <table style='border:none'><tr><td style='border:none'> <p style='font-size:16pt'>委託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p> <p style='font-size:16pt'>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振學學會</p> <p style='font-size:16pt'>執行期程:104 年 12 月 16 日至 105 年 3 月 15 日</p> <p style='font-size:16pt'>計畫主持人:丁志仁(振鐸學會常務理事)</p> </td></tr></table> <br/><br/><br/><br/><br/><br/> <p style='font-size:16pt'>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7 日</p> </center> <br style='page-break-before:always;mso-break-type:section-break;' /> <div style='page:handBookA4Catalog'> <P class=ca24 align=center>目錄</p> <P class=ca16>壹、本案緣起…………………………………………………… 1</p> <P class=ca16>貳、研究進行方法……………………………………………… 1</p> <P class=ca16>參、重要結論…………………………………………………… 2</p> <P class=ca16>肆、建議………………………………………………………… 7</p> <P class=ca16>伍、附錄</p> <P class=ca16>附件一、會議紀錄……………………………………………… 9</p> <p class='ca16'>附件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13</p> <p class='ca16'>附件三、《國民教育法》第十條……………………………… 14</p> <p class='ca16'>附件四、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員額編制準則………………… 15</p> <p class='ca16'>附件五、課稅配套補助要點…………………………………… 18</p> <p class='ca16'>附件六、課稅配套補助要點之補充說明……………………… 20</p> </div> <br style='page-break-before:always;mso-break-type:section-break;' /> <div style='page:handBookA4'><div style='page:PN'> ==本案緣起== 自 2001 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制定中小學應有員額之推計模型與推計公式已歷十四年,十四年來歷經課綱修改、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整、少子女化、教師課稅配套方案實施、國民教育法修法…等等變化,原有推計模型與現況已發生較大的之落差。為探討是否有更與現況符合之推計模型,特進行本方案之研究。 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4 年 12 月委請中華民國振鐸學會自 104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05 年 3 月 15 日間進行本案之研究。本案研究有初步成果後,即納入 105 年 5 月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對 106 年教育經費設算之公式調整。而在今年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復衍生國小應有人力調整至合理水準後,明年即須面對國中的應有人力亦須仿國小調整方式,找出納入過去十四年教育生態變化之新公式,此部分亦會在本報告之附錄中提及。 本文中《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簡稱為「員額編制準則」,「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設算教學人力與行政人力設算係數」簡稱為「教育基本需求教學、行政人力」。 ==研究進行方法== 本研究係以目前現場員額狀況、學校員額運用實務與國教署最新的員額編制準則修訂方向為基礎,探討目前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基本需求試算中國小教學、行政人力推計模式有無更合理之修訂可能,故本案將集中以下四點研究: :一、目前現場員額狀況之蒐集。 :二、目前學校員額運用實務之了解。 :三、國教署最新的員額編制準則修訂方向。 :四、國小合理教學、行政人力推計模型之探討。 本案仍採「應有員額」之模式,且不涉入教師薪資之探討。 具體進行的方法是: 一、諮詢相關人員: #教師會之重要幹部。 #校長協會之代表性校長。 #資深的學校教職員。 二、透過國教署其他計畫取得資料: #各縣市各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教師之配置數額。 #不同回兼節數之假設下,對學校教師員額配置之影響。 三、透過行政院主計處取得資料: #各縣市不同學校應有員額之推估。 #對學校教學與行政人力運用模型之設計。 四、自行建立數學模型,預測並建議未來應有人力之計算公式調整方向 #依未來因國小學生減少之變化,預測班級與應有人力之縮減幅度與速度。 #建立推計模型,使未來教學與行政任務得以完成。 ==重要結論== ===一、國小每班應有 1.6 名教師才能把課綱教完=== 我們以最低準計,每班每節課只配置一名教師教學(事實上依 107 課綱,校外課程、選修、資訊教學每班每節均須配置超過一名教師)。 國小平均學生每週學習節數為 28 節,教師每週授課節數非導師為 20 節,導師為 16 節。 (每班教學員額-1)×20節+16節=28節 ※每班教學員額減去導師一名,得到該班非導師的教學員額,乘以非導師教學節數(20節),再加上導師教學節數(16節),即得該班每週教學節數,應等於學生每週學習節數。 解出每班教學員額為 1.6 。 ===二、=== 7e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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