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教育部潘部長討論: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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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負面理由=== | ===四、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負面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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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 (五) 14:45的修訂版本
2020.07.07
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應補助學費入法
一、目前的立法進展
- 由王婉諭發起,她在 8.13 14:00 開了立法院公聽會。由時代力量三位委員共同提出。
- 目前同步修三個法案:《國民教育法》第四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0,11,12,19、22,23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第8,13,19,20條。
二、策略高明之處
- 高補助高規範,低補助低規範,是公共治理的基本原則。
- 這一次用「提高對實驗規範」切入,帶出對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其實十分高明。
- 如果國民黨和民眾黨跟進,民進黨就未必會支持教育部的立場,因為年底公投後,帶給民進黨明年選舉太大的壓力。
三、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正面理由
- 高中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已有學費補助。
- 憲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免納學費,為國民共有之平等權,應予保障。
- 現在民間能夠得「自主學習典範」之民辦實驗教育,一般人唸不起。
四、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費補助的負面理由
- 自已故芝加哥經濟學派領袖傅利曼提出「教育券」主張以來,已有智利軍政府、美國共和黨部分執政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