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公共化聯盟/五大議題」修訂間的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一、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 第1行: | 第1行: | ||
[[分類:教育再公共化聯盟]] | [[分類:教育再公共化聯盟]] | ||
| + | 而在具體的主張方面,聯盟最關心的議題共有五項: | ||
| + | <mwdetails><summary><span style='font-size:14pt;font-weight:bolder'>一、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span></summary> | ||
| + | 包含: | ||
| + | #修改《教育編列與管理法》增加「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的法源。 | ||
| + | #將地方上的高中、國中、國小編組成一個一個的網絡,網絡中的國小沒有生源了,就改組其為網絡中的某種「學習中心」。 | ||
| + | #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 | ||
| + |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 | ||
| + | </mwdetails> | ||
於 2023年4月1日 (六) 12:01 的修訂
而在具體的主張方面,聯盟最關心的議題共有五項: <mwdetails>
包含:
- 修改《教育編列與管理法》增加「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的法源。
- 將地方上的高中、國中、國小編組成一個一個的網絡,網絡中的國小沒有生源了,就改組其為網絡中的某種「學習中心」。
- 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
-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
</mw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