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募款核心文宣/共用/1版: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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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沒有友軍的原因===
 
  
台灣解嚴前,經濟發展集中於政府主導的進出口工業,強調「經濟優先、政治穩定」。社會結構高度層級化,財富與權力集中於少數精英階層。政府實行威權統治,壓制異議,民眾政治參與有限,主要關注個人經濟發展和生活改善。
 
 
在台灣走出戒嚴的過程中,培養出強大「常民政治」的傳統。
 
 
解嚴後,經濟結構逐漸轉型,從勞力密集產業轉向科技、金融服務等高附加價值產業。隨著全球化的影響,社會分層更加明顯,貧富差距拉大,社會多元化趨勢增強。政治方面,民主化進程使公民參與成為可能,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大幅擴展,民眾對政治的關注從經濟利益轉向社會正義、環境保護等議題。
 
 
人民對公共政治的態度從被動轉為積極,開始關注政策透明度與政府問責。社會運動興起,公民意識抬頭,民眾不再僅是政治的旁觀者,而成為公共政策的參與者與監督者,逐漸形成多元、民主的社會氛圍。
 
 
台灣高度金融資本主義化,延續了解嚴後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轉型。社會結構更加分化,貧富差距明顯擴大。過去在解嚴後初期,經濟轉型帶來了一定的社會流動性,但在當前金融資本主義主導下,財富持續向少數精英集中,中產階級逐漸萎縮。資產階級藉由金融投資與房地產等手段迅速累積財富,工薪階層則面臨工資成長緩慢與生活成本上升的壓力,社會階級固化的問題日益嚴重。
 
 
此外,人民對於公共政治的態度也隨著金融資本主義的深化發生轉變。
 
 
解嚴後至今的民主化進程使得民眾對於公共政策更加關注,然而在高度金融化的現今,資本力量對政策制定的影響越來越大,政府在制定經濟政策時常顧及金融市場與跨國企業的利益,導致資本對於公共政策的主導地位超越了民眾的實際需求。
 
 
儘管公民意識仍然強烈,但面對金融資本的影響,民眾的政治參與感日益疏離,尤其是在社會正義與經濟公平議題上,矛盾更加突出。
 
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現今的金融資本主義化帶來了社會分化、階級固化、以及民眾對於公共政策疏離感的問題,挑戰台灣過去經濟轉型與民主化過程中的進展與理想。
 
 
在這樣的環境下,青年世代越來越沒有「本錢」去從事如同當年解嚴世代的社運,生活無法支撐。費時費神的抗爭運動難以在時間內讓民眾感受到改變,使得更多有想法的人更願意去從事職業政治,而不是回到基層公民參與的社會運動甚至抗爭。
 
<br>
 
 
===六、前十二個教育里程碑事件===
 
===六、前十二個教育里程碑事件===
  

2024年9月5日 (四) 15:26的修訂版本


六、前十二個教育里程碑事件

過去四十年,台灣教育共發生了十二次的里程碑事件,這些里程碑事件的選擇標準如下:

  1. 由一或多個明確的事件構成
  2.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3.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目前看來以下的里程碑事件,透過「走出戒嚴」「走向公共」「公共教育典範轉移」,配合台灣走向「多元社會」的總潮流,幫助台灣有序地進行當代適應。 我們期許本次的「自主學習公共化推動連線」能成為第十三座臺灣教育史上別具意義的里程碑

台灣教育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簡述

事件年份運作機構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 大學法修法 1987
~1994
大學教育
改革促進會

謝長廷、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
劉源俊…

1.由臺大、央大、成大、清華等教授成立促進會
2.提出「教授建議案」11點,800位各校教師連署
3.立院 1989.6.29 老委員支持政院版,甚至更保守
4.1989.9.28 舉行大學法的遊行
5.1993 年底完成三讀,1994 年元月公告實施

1.大學自治,校長遴選
2.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

2 四一○遊行 1994 遊行籌
備團隊
人本教育
基金會
黃武雄等

台灣民間團體於 1994.4.10 發起大遊行活動,並
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提出四項訴求:
1.落實小班小校
2.廣設高中大學
3.推動教育現代化
4.制定教育基本法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2. 促成教育基本法立法
3. 促成降低中小學每班學生數

3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4
~1996
審議委員會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周麗玉、張清溪、曹亮吉、陳伯璋、黃炳煌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期
2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
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2. 確立以鬆綁為教育發展路線
3. 得到名目編列1570億元的推動經費
   (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聯絡人系統 曾憲政
4 家長會法治化 1989
~1994
主婦聯盟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黃綉英、丁志仁、田光復、林文虎、李正三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
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通過
「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家長能
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2.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通過
3.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難有進展

5 師資改革 1989
~1995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謝長廷、丁志仁、石文傑、吳忠泰、張輝山、
張焯青…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
   務員服務法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普通
   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教師法》立法(1995)
4.教師會籌組運動

1.公教分途
2.普通大學參與師資培育
3.公費改自費
4.分發改選聘
5.教師成立教師會
6.教師退休金由恩給制改儲金制

6 社大成立
並發展
1998~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社區大學
全國促進會

黃武雄、陳水扁、顧忠華、蔡傳暉、林孝信、
張捷隆、林朝成、謝國清…

1.1998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
2.1999年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
3.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社區大學入法

1.普及平價的終身學習
2.發展地方學
3.講師層是一地達人的網絡
4.學員層是一地普羅的網絡

7 課程改革I 1993
~1999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翁金珠、彭百顯、李慶華、丁志仁…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
二、1993.12.25 翁金珠提出《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教
       科書由教育部評鑑,縣市教師專業團體選用。
      1999.2.3 《國民教育法》修法成功: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
   (2)一綱多本,各出版社編書,政府審書
   (3)教科書全面走向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
2.中小學校長由派任制改採遴選制
3.中小學重大校務應經校務會議議決
4.刪除國民教育以國家辦理為原則

1.結束統編本教科書
2.中小學走向「校本」治理

8 教育基本法 1994
~1999
四一○
教改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翁金珠、朱惠良、范巽綠、林政則、蔡璧煌、
李慶華、黃武雄

1.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學習權」置於「受教
   權」之前。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2.父母有對子女的國民教育選擇權
3.禁止對學生體罰及霸凌
4.教育對政治與宗教中立
5.中小學小班小校
6.保障教育經費

1.開啟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2.支持保障教育經費

9 教育經費編
列與管理法
1997
~2000
人本教育
基金會
四一○
教改聯盟
中華民國教
育改革協會
全國教師會
促進會
927搶救教科
文行動連線
選教育當總
統行動聯盟
600個
教育團體

眾教育團體負責人、劉進興、李慶安、朱惠良
林全、丁志仁

1.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2.1997.7.16~18國民大會凍結了原憲法第164條
3.1997.9.27 民間團體遊行並在國父紀念館前發動
   5000名師生戶外教學(罷課)
4.1997.11劉進興提出《教育經費國庫負擔法草案》
5.1999.12 李慶安、朱惠良、范巽綠等跨黨派提出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草案》
6.2000年「選教育當總統行動聯盟」評許信良、朱
   惠良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一名;陳水扁、呂秀蓮
   為五組總統候選人第二名
7.選前兩天,陳水扁的競選團隊主動致電給教改團
   體成員,表示願意支持其所提出「保障教育經費
   占國民生產毛額(GNP)百分之六下限保障」
8.2000.6 各教育團體要求總統兌現承諾,否則將與
   新政府決裂,同時發動大規模抗爭
9.教育團體與主計長林全協商以政府歲入 21.5% 為
   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
10.同時建立教育財政兩委員會,並實施地方教育發
     展基金,以強化教育財政紀律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億
2.台灣教育發展不會受限於財源短絀
3.常民政治透過兩委員會參與教育財
   政治理
4.教育各項支出成本越來越高

10 九年一貫課程
(課程改革Ⅱ)
1998
~2004
~2018
總綱小組
七大領綱小組

吳京、林清江、楊朝祥、陳伯璋、周麗玉

1.吳京請各學科掌門人在總綱制訂後再進場
2.原則上以能力指標取代學科知識內容
3.國中、國小整合成一套課程
4.合各科為七大學習領域
5.領域外另訂議題課綱
6.學校可通過課發會自訂課程
7.老師可以自編教材
8.學期課表取代週課表
9.民間團體主持若干領綱修訂
10.2001年試行、2004年全面實施

1.與傳統師培的各學科掌門人結仇
2.確立學校在課程治理中的地位
   (校本課程)
3.以符號系統劃分學習領域
4.確立「領域」「議題」兩大類課綱單位
5.確立老師可以自編教材或選用教科書
6.擴大混用週課表與學期課表
7.開始倡議「學習典範」取代「教學典範
   」,但仍未穩固
8.開始倡議「親師生共學」
9.高中課綱拒絕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的九年
   級課綱

11 十二年國教 2009
~2014
~
全國家長
團體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正確推動12
年國教參見
同胞列車

馬英九、蔣偉寧、林淑芬、鄭麗君、陳學聖、
謝國清、史英、丁志仁、吳忠泰

1.2009年,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
   民間團體發起「712我要十二年國教」遊行
2.2010年教育部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延長國
   教年限為該會議的重要討論項目之一
3.2011年總統馬英九元旦談話宣布十二年國教將於
   2014年上路
4.2011.9.26~10.10 53個民間團體發動「正確推動
   十二年國教參見同胞列車」舉辨全台 16 場座談
5.2011.12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政府教育
   經費下限由歲入 21.5% 提高至 22.5% ,每年新
   增 200 億教育經費,支持推動十二年國教
6.林淑芬、鄭麗君提出民進黨版《十二年國教推動
   條例草案》;陳學聖提出國民黨版《十二年國教
   推動條例草案》
7.2013.7立《高級中等教育法》為十二年國教法源
8.2014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
9.2019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常被
   稱為108課綱,課程改革Ⅲ)全面實施。

1.國庫每年支付 200 億反轉高中生家庭
   社經逆分配(私立高中生免學費補助)
2.國中升高中逐漸走向免試
3.推動第三輪課程改革(參考左欄下圖)
4.高中生實施學習歷程檔案
5.大學入學更加走向多元入學

12 實驗教育
三法立法
2012
~2014
~
保障教育
選擇權聯盟
振鐸學會
各地既存的
實驗教育團
體與家庭

蔣偉寧、吳思華、林佳龍、黃志雄、莊國榮、
丁志仁、陳怡光

1.2012.4.28,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教
   育」開始推動立法
2.台灣智庫莊國榮與丁志仁、陳怡光以非公開座談整
   合各既存的實驗教育團體意見
3.2012.11.7黃志雄提出國民黨版《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草案》
4.2012.12.12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機構實驗教育實
   施條例草案》
5.2013.5.15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家長自主教育條
   例草案》《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實施條例草案》
6.2014.9 教育部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
7.2014.10.15 立法院趕在縣市長選舉前協商完成所
   有實驗教育立法版本
8.2014.11.4,立法院完成實驗教育三法三讀

1.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台灣教育開始有了「教育自造」精神
2.加速自主學習典範論述與實踐的發展
3.啟發 108 課綱中的自主學習精神
4.台灣加速引進國際間的各種理念學校
5.讀經教育(聖經、佛經、儒經)合法化
6.開啟混搭式的國民教育支持模式
7.若干年後補習班辦理機構實驗教育
8.開啟自辦義務教育的正當性爭奪
9.逐步擴展國庫對「國民自造教育」的補
   助
10.開啟教師端的自主學習帶領培力
11.為銜接「後AI公共教育」提供基礎
12.開啟「班本課程」的探索與發展

台灣教育諸里程碑事件催化關係圖解

  1. 藍線代表過去的關聯。
  2. 紅線代表發展中的關聯。
  3. 由左至右分為三個階段:
    (1)走出戒嚴:①~⑦
    (2)走向公共:⑧~⑩
    (3)典範轉移:⑪~⑫







七、常民政治

常民政治:一不當官二不參選的普通百姓,建立起參與及監督公共政策的機制。背後的意識型態是:揚棄青天,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臺灣社運是臺灣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一環,三者方向大致保持一致。 

  • 常民政治的優點:
  1. 較不容易「異化」。
  2. 規則健康:靠訴求被反復錘煉至缺點較少,以及倡議者勤於跟各方溝通建立影響力。
  3. 珍惜經費與資源。
  4. 使用較多的非科層組織,較能適應變遷,參與者動機與動能較高。
  • 台灣公共政策治理的特性
  1. 職業政治與常民政治互補。
  2. 社運開創,政黨收割。
  3. 不靠青天領導。
  4. 走向公共:眾人之事眾人管,眾人之事眾人扛。
  5. 靠反覆微調解決問題。沒有大國麻木。


臺灣實驗教育立法過程簡述

1. 先是鍚安山教派的教義,不想讓小孩去上公立學校,政府嚴厲打壓(1997年)。 2. 台北市通過單行法規,包容在家自學(1997年)。 3. 教育社運團體發動《教育基本法》立法成功,其中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1999年) 4. 增訂《國民教育法》第4條第4項「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1999年) 5. 中央政府訂定《國民教育階ㄈ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2011年) 6. 教育社運團體決定以 非營利、兼顧個人,團體,機構,公辦民營等多樣態,推動《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立法(2012.4.28) 7. 丁志仁與陳怡光同時讓國民黨黃志雄與民進黨林佳龍立委辦公室提出立委版本《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並進入委員會審查(2013年)
台灣智庫開始邀各路實驗教育團體整合對條文的歧見。 8. 中央政府訂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2013年) 9. 立委開始壓迫教育部提出對案,否則就以委員版《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進入委員會條文審查。
最終教育部提出自己版本的實驗教育三法版本。 10. 教育社運體透過 2014 年縣市長選舉,加速推動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教育部與委員版本條文協商(2014年)

八、青年不需要常民政治了嗎

常民政治在臺灣解嚴後,成為了民主化的基石。普通百姓透過參與公共政策,積極監督政府。然而,隨著金融資本主義的興起,資本力量逐漸主導政策,政府愈發關注跨國企業與金融市場的利益,忽視民眾的需求。青年世代在面對工資停滯、生活成本上升等壓力時,對政治的參與感逐漸疏離,社會運動耗時費力,難以見效,使得更多青年選擇從事職業政治,遠離基層的常民運動。 然而,常民政治的價值在於其靈活性與非科層組織的優勢,強調「眾人之事眾人管」,減少了政策異化風險。當前的金融資本主義化進程加劇了社會分化與階級固化,資本掌控的政策環境使得社會運動難以產生實質影響。正因如此,台灣需要重振常民政治,喚醒民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熱情,推動更加公平的政策制定,恢復民主的多元性與社會運動的動能,讓人民的聲音重新主導政策方向,而不只是依賴職業政治來解決社會問題。

九、憐我青年,憂患實多


十、我們能提供給台灣教育的另一個願景


十一、小額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