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創實驗教育未來/OST/紀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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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審議如何連接各種資源以協助(防堵)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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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驗教育機構需要提出三級輔導以外的對案
 
#*但是實驗教育機構需要提出三級輔導以外的對案
 
#*可能的解方
 
#*可能的解方
#*#AI審議或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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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審議或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AI最好的潛力是它可以增加另一個維度(或心智)從而產生洞見
 
#*#一次的審議量分級:XL(100以上)L(50-100) S(50以下)
 
#*#一次的審議量分級:XL(100以上)L(50-100) S(50以下)
 
#*#法扶模式(輔導領域的學生)及長照模式(自主學習帶領)
 
#*#法扶模式(輔導領域的學生)及長照模式(自主學習帶領)

2025年5月20日 (二) 17:09的修訂版本

自學生能否使用設籍學校的場地、資源?

倡議者:Susan Huang
紀錄:劉士弘
簽名:彭清翎 楊念祖 Susan Huang 蔡雅嫺 龔淇媛 丁丁 李頎
得票:7
  1. 自學生設籍算該校學生嗎?
  2. 舞蹈音樂體育特別需要學校教室
  3. 各縣市承辦人如何與設籍學校溝通
    • 承辦人換得太頻繁
  4. 學校的管理辦法與自學生需求不符
  5. 家長與學校溝通
    • 引用法規強調自學生權益
    • 與教務主任的協議內容寫進自學計畫書
    • 教務主任、班導、家長、孩子一起開會,溝通雙方需求,有互相瞭解的機會
  6. 學校的難處
    • 不清楚自己的審議定位
    • 管理自學生會讓現場更忙不過來
    • 協商破口:給公校的好處,幫忙辦活動、招生
  • 微社群
    1. 一直都會在,不是烏合之學眾
    2. 全國有個微社群,背後四五家 NGO 互挺(振鐸、自促會、暖蛇)
    3. 定期OST,導向公共性
    4. 需要法人去支撐
  • 作業系統
    1. 黏合與累積
    2. 函示教育部要求依法開放資源(後可以接行政訴訟憲法法庭)
    3. 利用課務合作連結既有網絡

非學團體的跨校組課可能性與實現機制

倡議者:佩欣
紀錄:
簽名:
得票:13
  1. 需求與期待
    • 組課要有課程助理
    • 陪伴者媒合
    • 風險轉嫁
    • 第三方支付及評價系統
    • 「試吃機會」
    • 成立跨縣市公共平台
    • 區域性資訊整合
    • 國民教育經費支應
    • 學習個管師
    • 有持續性陪伴(自主性、選擇)
    • AI、知識技能、輔導、社工
  2. 疑慮
    • 開放課程的宣傳與經費
    • 時間湊不起來
    • 門戶之見(課程主題是誰?或只是編餘課程?)
    • 沒有媒合平台
    • 課程架構不同
    • 組課能否提供知識以外的價值
    • 責任歸屬是誰?
    • 能否保障師資?
    • 實際上的課程需求是什麼?
    • 平台能否確實媒合?
    • 平台的行政成本
  3. 建議
    • 平台媒合
    • 六日晚上可做
    • 由學生擔任課主
    • 同學自行組隊
    • 無法擔保學習成果
    • 最後一哩路再和政府合作做大
    • 仿長照模式
    • 行銷知名度

組成微社群之實踐

倡議者:丁丁
紀錄:NGO HUB
簽名:丁丁、家秀、李頎、珮齡、淇媛、土弘、佩瑩、鳥巢、逸心
得票:11
  1. 目標
    • 改變政策
    • 改善治理
  2. 現況
    • 成立微社群運作半年,目前有一些實驗教育帳號未被充分利用
    • 微社群要操作到例會化,才能做出實際成果
    • 要找到目標客群(願意收到相關訊息的人),目標是100人
    • 開LINE群(各個議題討論)多久開一次會
  3. 可做之事
    • 可有的工作主題:實驗團體合法使用學校場地但被拒絕
    • 通過學校門禁的證件或系統:微社群去聯絡45個NGO,請他們去申請,(背後是監察院等)
    • 把各縣市的自學承辦人集合在一起做一個工作坊,見賢思齊,但可能,要有公務員時數。11月辦理一天活動,邀請有經驗的委員、願意來的承辦人、群組內的人),地點在台北
    • 在網路社群中問卷調查自學社群的需求
    • 小朱的場(支持型審議):先擬條文,找幾個縣市說要和他們合作(募一些錢,跟法律、輔導專業者合作),每半年做一個工作坊
    • 中台灣的總部,或全台訊息的向外散布中心。目前有的自動連就可以擔任這個NGO HUB的角色
  4. 結論:微社群必需
    • 做大家需要它去做的事情
    • 在各地區都要有窗口聯絡上
    • 加入者要把時間留出來,固定時間開例會

非學審議如何連接各種資源以協助(防堵)申請者

倡議者:朱佳仁
紀錄:
簽名:
得票:13
  1. 現況:個人自學(非學)申請案例中,已有許多高關懷的學生,但造成審議委員太大負擔
    • 目前的申請案量已經超過行政負荷量
    • 非學像是垃圾桶,適應不良就往非學送,例如觸犯刑事案件之後才被鑑定出來是特殊生。法律上、特殊教育等方面都要考量。
    • 不適應校園導致的自學,例:有7件性平案件的學生、有刑事案件的學生
    • 有些小孩是不適應學校的制度,這種人有時離開學校就好了,有些小孩另有心理的議題(非獨社會或是校園制度的),那就未必是實驗教育可以接住的
    • 國中小學籍掛在學校所以輔導室要進來,但高中自學則否,而且有許多特教生案例發生在這個階段(包括法律)
    • 高中無學籍學生會不會沒有輔導資源可以利用?(目前多為承辦人擔下,但這太依靠個人)
    • 目前國教署試圖把三級輔導模式套用到實驗教育但實踐上完全不合用(有一大堆開會,實驗教育人力無法操作);原因:錢不夠、時間不夠(人力),科層組織在實驗教育機構中很扁平(三層有分級,實驗很平級)
    • 但是實驗教育機構需要提出三級輔導以外的對案
    • 可能的解方
      1. AI審議或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AI最好的潛力是它可以增加另一個維度(或心智)從而產生洞見
      2. 一次的審議量分級:XL(100以上)L(50-100) S(50以下)
      3. 法扶模式(輔導領域的學生)及長照模式(自主學習帶領)
      4. 這個解方可能用「條補助要點」就可以解決
  2. 審議會面臨的問題
    • 未保障實驗教育團體的辦學空間
    • 成為審議會委員的條件之中,是否要有法律或特教領域(申請書中看不出來)
    • 從源頭整合及防堵,讓實驗教育的辦學空間被保障
  3. 是否要有個自學手冊給學生,讓他們知道在有需要時該到哪找資源(但要先備好資源系統),可以讓國教署出(加拿大有此類手冊)而且是多語,未來可能有各種文化的小孩成為自學生
  4. 是否可能讓各縣市都有一個自主學習支持中?美國是委託某個基金會去做
  5. 提案:支持性審議機制的建立
    • 先用10-20萬辦個工作坊,OST可請來法律、心理諮輔的講師(催化劑式的本金)
    • 用AI記錄產出論述
    • 在明年縣市長大選前準備好遊說的說帖草案(大約要三年來準備)
    • 要成立一個微策略小組讓候選人知道這個議題,關心的團體會長期存在,最好還是不要忽略
    • 支持性審議加入條例修正案
    • 找願意試辦支持性審議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