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立委連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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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一) 14:43的修訂版本
第十五任立委候選人支持並落實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承諾書
本人 願意支持並落實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承諾如下:
一、秉持實驗教育精神
- 不以強化升學或者以應試教育為主要的學習內容
- 秉持實驗教育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二、拓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辦理空間
- 為公立學校內具有實驗教育精神之老師提供實驗空間
- 為體制內中低社經地位、弱勢家庭及特殊原因且不適應體制內教學之學生,提供平等教育選擇權
三、修正相關法規
- 修改《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二條》
- 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新增「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並且新增第三章辦理部分班級實驗教育之申請團隊、程序及相關權利義務。
若您認同我們的理念,請您勾選以下態度,表示您目前可以承諾的意向程度:
- □目前日理萬機,十分抱歉,暫時無法關注
- □會關注此議題發展,但非目前個人投入的優先要項
- □願意簽署承諾書,可以考慮部分的合作協助
- □願意簽署承諾書,並積極參與此議題推動
- □願意簽署承諾書,並將納為個人政見,引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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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候選人(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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