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社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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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5日 (三) 09:54的修訂版本
目錄
走出戒嚴
教育社運是臺灣社運的一部分,臺灣社運是臺灣走向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一環,三者方向大致保持一致。
1980年代,帶領自己的社會走出戒嚴,改良自己的國家與社會,是許多年輕人共同的盼望,沒什麼特別的。大家覺得教育不正常,必須改變。而振鐸剛成立時,很多人還只是師大的學生。
1984年,人本教育基金會、教師人權促進會、振鐸學會同年成立,兩年後主婦聯盟成立。皆未立案。
1987年的台灣解嚴,各教育團體紛紛在 1989 年成功立案。
師資改革
- 1992年11月13日,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解釋出來:「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理由書中闡明:「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係基於聘約關係,擔任教學研究工作,與文武職公務員執行法令所定職務,服從長官監督之情形有所不同…」。
- 1994年1月18日《師資培育法》1995年8月9日《教師法》相繼通過並公布,有五項重要的改變:
- 公教分途。
- 特定院校培育走向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
- 教師成立教師會。
- 聘任改革。
- 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 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培育,變成供過於求的培育。為公共化奠基。
課程改革
- 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中小學校長由永任制走向遴選。
- 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2000年民間預備提出民版課綱,以為官版課綱的競爭性設計,政府乾脆找振鐸參與設計社會和綜合活動領域課綱。這一次十二年國教課綱,民間預備開始讓課程由教育人員的課程走向台灣社會的課程。
教育行政再造
- 1997年第四次修憲,凍省。
- 中小學結束校長獨任治理,並行遴選制。
- 三權下放,合議治理。
教育財政
- 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 1997年7月第四次修憲時,凍結憲法第一六四條。教育社運界發動大規模的抗爭。
- 之後將《教育經費管理法》改寫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並在2000年 12 月 13 日立法成功。重點有:
- 教育經費下限保障。
- 基本需求差短補助:人事、退撫––窮縣多分。
- 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校舍、飲水、照明、水電費、基本的資訊設備
- 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
-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可以滾存。
- 學校校務發展基金:可以滾存。
- 教育財政透明公開。
走向公共
常民政治
- 界定:一不當官二不參選的普通百姓,建立起參與及監督公共政策的機制。背後的意識型態是:揚棄青天,國家是人民的國家。
- 常民政治的優點:
- 較不容易「異化」。
- 規則健康:靠訴求被反復錘煉至缺點較少,以及倡議者勤於跟各方溝通建立影響力。
- 珍惜經費與資源。
- 使用較多的非科層組織,較能適應變遷,參與者動機與動能較高。
- 整個公共政策領域走向職業政治與常民政治互補。
- 國民教育權與國家教育權競爭。
- 論「政府失能」
- 根本原因:變遷、失去強人的土壤、左右方向問題、政黨與政治人物的角色、通訊革命、台灣規模尺度。
- 整個公共政策領域,由社運開創議題、帶領議題,當議題成熟後,政黨與政府再行收割。
- 政府失能的得失:得,「總統」與「政府」的去神聖化,為「揚棄青天」
- 整個台灣社會必須從基本面提升整個社會的「公共性」,此事沒有捷徑。
- 為什麼教育是制高點?因為典範轉移需要三支腳:意識型態、典章制度、資源與技術的重新配置,其中意識型態改變最難,又深受教育影響。
基本面
- 教育社運區塊,組織化的全面提高。各種組織,星羅棋布。
- 良好的情報流通。紙本的「教育公布欄」在2000年發行第60期後,停發。
- 意識型態:不用同一把尺去量所有小朋友,讓下一代有形形色色成功的樣態與機會。這種意識型態與台灣走向華人世界第一個多元社會的歷程絲相扣。
政策面
- 《教育基本法》救濟了《憲法》賦予國民教育權空間,使國民教育權有機會逐步取代國家教育權。
- 《行政程序法》要求涉及人民權利益務改變的政策,必須立法,不能以行政命令為之。
- 對付「一綱一本」逆流。
- 中央政府組改「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隱然有省教育廳死灰復燃的影子,但也不盡然。
- 大學由限量培育(國家的人力規畫),走向人民學習權的不受干預(供需決定)。
- 社區大學的普遍設立。
- 人民實驗教育空間的釋出。
- 行動學習結合實驗教育後對傳統學校教育的競爭與挑戰。
- 課程與教學目標的改變:結合吾土吾民,培養下一代更強的工具能力、創新能力、應用能力與團隊合作的能力,進而養出擅長蒐集情報組織情報,設計解決方案的高手。最有機會配合台灣多元社會形成的制度資本,成為華人世界的知識長。
- 由小學到國中再向高中發展的課程與教學活化:
- 九年一貫課程
- 標竿一百
- 教學卓越獎
- 均優學習論壇
- 公開格式、自由軟體、共享內容的提倡→網絡式教育雲與中小學開放課程計畫
- 網絡式技職教育取代學校式技職教育。
- 改善課程治理:由部長獨任治理走向任期委員會治理,課程修訂任意發動走向課程發展週期,課程中立。
- 三權第二次向下流動。
- 教育財政的轉型正義:教師課稅、退撫改革。
前10項小有進展,11項之後還在進行中。
運動:
- 民間團體教育會議1988年1月31日→和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打對台。
- 大學法遊行1989年9月28日,大學改革促進會發動教改史上第一次大遊行。
- 救救下一代行動聯盟(1991年)→由抗議學生因升學壓力自殺,再演變為「降低中小學班級人數」的全省街頭連署活動
- 國教變局對策聯盟(1992年)→對付官方提出的「志願就學方案」,使其縮小規模後落幕
- 四一○教改聯盟(1994年)→訂定教育基本法、廣設高中大學、落實小班小校、推動教育現代化→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1994年6月22日至25日)→行政院教改會成立
- 行政院教改會(1995至1996年)教育關懷者聯絡人系統→教改會解散,聯絡人系統不解散,成立教改協會(2009年解散)。
- 九二七搶救教科文連線(1997年)→《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選教育當總統行動連線(1997年)→影響 2000 年總統大選
- 教育公布欄:從救救下一代行動聯盟發行第一期,至2000年發行第60期停刊。
- 新家長會運動:由主婦聯盟家長委員會,從台北市家長會設置辦法改起,至全家盟成立迄今。
- 組織教師會運動:從1995年(教師法通過)暑假至全國教師會成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成立迄今。
福留子孫
時代背景
由於極端氣候以及台灣走向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社會,台灣只能走向一個中間偏左型的社會。
公共政策應該「去偏袒」,改正以下的不公:
- 偏袒產業犧牲環境
- 偏袒工商業犧牲農業;偏袒高科技及大企業犧牲傳產及中小企業;偏袒資本投機犧牲實業;偏袒僱主犧牲勞工
- 租稅偏袒資本利得者犧牲受薪階層
- 國土規畫偏袒都會犧牲非都會
- 政府財政偏袒目前世代犧牲未來世代
- 教育偏袒菁英犧牲弱勢
在教育上就是要將「國土金字塔」「社經金字塔」「學校金字塔」「學生金字塔」降低或予以平台化,也就是一至十二年級的「均優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