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要點整理平台/志工會議/2021.07.31: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新頁面: 分類:補助要點整理 ==時間地點與會者== ===時間:<span style='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2pt;'>2021.07.31(六)19:00~20:30</span>=== ===地點:<span style='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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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說明:組織簡則草案 | |
+ | ::第一條 本平台名稱為「教育經費補助要點民間協作平台」。 | ||
+ | ::第二條 本平台旨在提供協作者,共同維護「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所審議之各項補助原則或要點之注錄與蒐尋界面。 平台上之諸要點,應隨審議會之修訂,同步更新。 | ||
+ | ::第三條 平台之伺服器目前寄存於「均優學習論壇」,日後視需要,由執行秘書提議,志工議決後更迭之。 | ||
+ | ::第四條 本平台設執行秘書(以下簡稱執秘)一人,可為有給職,亦可為無給職。其工作內容如下: | ||
+ | ::*平台各項網路服務之維運。 | ||
+ | ::*補助原則或要點取得。 | ||
+ | ::*志工工作之分配。 | ||
+ | ::*召開補助要點工作會議與志工會議。 | ||
+ | ::*志工培力。 | ||
+ | ::執秘出缺時,由全體記名志工推舉之。 | ||
+ | ::第五條 志工須提供實名、email、自訂密碼,為參與本平台志工之表示,加入本平台工作群組,並接受執秘工作分配。其工作內容如下: | ||
+ | ::*補助要點搜尋建檔 | ||
+ | ::*定時更新維護所負責之要點 | ||
+ | ::*志工得隨時依個人意願退出本平台,但應向執秘明示。 | ||
+ | ::第六條 對本平台之加值利用,須提至志工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 | ||
+ | ::第七條 本簡則由志工會議通過,修改時亦同。<br/><br/> | ||
+ | :討論: | ||
+ | :*志工之間互不熟悉,是否適合推舉制? | ||
+ | :*#開會前是否計算志工人數? | ||
+ | :*#幾人成會?(最低人數限制?最低需要幾個人參與?) | ||
+ | :*#以比例方式進行? 至少需要幾位志工參與? | ||
+ | :*執秘產生方式? | ||
+ | :*#是否區分 | ||
+ | :*#*有給職:需推舉 | ||
+ | :*#*無給職:自願即可 | ||
+ | :*會議是否區為「工作會議」與「志工會議」二類? | ||
+ | :*#工作會議 | ||
+ | :*#*任務內容:決議事件時、工作推動 | ||
+ | :*#*對象: | ||
+ | :*#*付出時間、頻率: | ||
+ | :*#志工會議 | ||
+ | :*#*任務內容:工作發布 | ||
+ | :*#*對象:純幫忙的志工 | ||
+ | :*#*付出時間、頻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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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秘投票=== | ===執秘投票=== | ||
===新的編輯規則排版教學=== | ===新的編輯規則排版教學=== | ||
===標籤設定(1-10筆資料)=== | ===標籤設定(1-10筆資料)=== | ||
===日後的會議模式(每月一次進行要點更新)=== | ===日後的會議模式(每月一次進行要點更新)=== |
2021年8月1日 (日) 20:34的修訂版本
目錄
時間地點與會者
時間:2021.07.31(六)19:00~20:30
地點:線上
主持人:左孟平
紀錄:左孟平
與會者:左孟平、黃鈴諭、陳嫺霓、黃于庭、育淇、Lily
討論事項:
平台簡則要點確認
- 說明:組織簡則草案
- 第一條 本平台名稱為「教育經費補助要點民間協作平台」。
- 第二條 本平台旨在提供協作者,共同維護「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所審議之各項補助原則或要點之注錄與蒐尋界面。 平台上之諸要點,應隨審議會之修訂,同步更新。
- 第三條 平台之伺服器目前寄存於「均優學習論壇」,日後視需要,由執行秘書提議,志工議決後更迭之。
- 第四條 本平台設執行秘書(以下簡稱執秘)一人,可為有給職,亦可為無給職。其工作內容如下:
- 平台各項網路服務之維運。
- 補助原則或要點取得。
- 志工工作之分配。
- 召開補助要點工作會議與志工會議。
- 志工培力。
- 執秘出缺時,由全體記名志工推舉之。
- 第五條 志工須提供實名、email、自訂密碼,為參與本平台志工之表示,加入本平台工作群組,並接受執秘工作分配。其工作內容如下:
- 補助要點搜尋建檔
- 定時更新維護所負責之要點
- 志工得隨時依個人意願退出本平台,但應向執秘明示。
- 第六條 對本平台之加值利用,須提至志工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
- 第七條 本簡則由志工會議通過,修改時亦同。
- 討論:
- 志工之間互不熟悉,是否適合推舉制?
- 開會前是否計算志工人數?
- 幾人成會?(最低人數限制?最低需要幾個人參與?)
- 以比例方式進行? 至少需要幾位志工參與?
- 執秘產生方式?
- 是否區分
- 有給職:需推舉
- 無給職:自願即可
- 是否區分
- 會議是否區為「工作會議」與「志工會議」二類?
- 工作會議
- 任務內容:決議事件時、工作推動
- 對象:
- 付出時間、頻率:
- 志工會議
- 任務內容:工作發布
- 對象:純幫忙的志工
- 付出時間、頻率?
- 工作會議
- 志工之間互不熟悉,是否適合推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