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公共化聯盟/青年安居向前行/完善長照: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本頁連結) |
|||
(未顯示2位用戶所作出之7次版本) | |||
第 1 行: | 第 1 行: | ||
+ | [[分類:教育再公共化聯盟]]__NOTOC__ | ||
− | + | ===摘要=== | |
− | == | + | |
− | + | ||
為了安養長輩而剝削照護者的尊嚴,是一種必然嗎?邀請長照權益監督聯盟、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陳正芬教授,與聽眾一同探討:生命如何尊嚴自主,台灣如何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 為了安養長輩而剝削照護者的尊嚴,是一種必然嗎?邀請長照權益監督聯盟、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陳正芬教授,與聽眾一同探討:生命如何尊嚴自主,台灣如何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 ||
− | === | + | ===引言=== |
長期照護是絕大多數人會面臨到的問題,隨著人們平均壽命的增加與人口的老年化,台灣的扶養比已經翻了近三倍,有一天你會需要養你的父母親,以及未來有一天你需要的時候。這些不是個人能夠準備的來的事,而是這個社會會需要一起面對的大事,一個社會應該一起面對這種人生大事,而不是誰遇到了誰倒楣。這就稱為公共化。然而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做了哪些準備?現況如何?我們的社會又要如何提供足夠的長照資源?臺灣長照人力會不會陷入資源不足、剝削勞動人力、專業長照流失的性循環呢? | 長期照護是絕大多數人會面臨到的問題,隨著人們平均壽命的增加與人口的老年化,台灣的扶養比已經翻了近三倍,有一天你會需要養你的父母親,以及未來有一天你需要的時候。這些不是個人能夠準備的來的事,而是這個社會會需要一起面對的大事,一個社會應該一起面對這種人生大事,而不是誰遇到了誰倒楣。這就稱為公共化。然而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做了哪些準備?現況如何?我們的社會又要如何提供足夠的長照資源?臺灣長照人力會不會陷入資源不足、剝削勞動人力、專業長照流失的性循環呢? | ||
第 12 行: | 第 11 行: | ||
陳正芬 | 陳正芬 | ||
+ | |||
長期照顧權益監督聯盟 召集人 | 長期照顧權益監督聯盟 召集人 | ||
+ | |||
中國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常務理事/政策委員會召集人 | 中國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常務理事/政策委員會召集人 | ||
− | |||
− | |||
− | |||
− | |||
+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教授 | ||
− | + | 我國長期照顧的政策發展與轉變 | |
+ | #什麼是長期照顧? | ||
+ | #長期照顧需求的評估 | ||
+ | ##需求評估常以下列二項為依據: | ||
+ |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 | ||
+ | ##**洗澡、穿衣、上廁所、位移(上下床或椅子)、室內走動、和進食等日常生活必備的功能項目 | ||
+ |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s) | ||
+ | ##**包含做輕鬆家事、洗衣、煮飯、購物、理財、室外走動、打電話、和遵醫囑服藥等在社區中獨居所必備的功能 | ||
+ | ##凡是因為健康的因素而無法執行這些活動項目,就視為身體功能障礙而需要長期照護 | ||
+ | ##長期照顧是人類除了生、老、病、死之外第五種無可迴避的風險 | ||
+ | #臺灣長期照顧政策的回顧 | ||
+ | ##長期照顧保險之規劃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
+ | ##長期照顧保險之辯論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
+ | ##台灣長期照顧體系二十年來的變化 | ||
+ | #長期照顧2.0政策上路之後 | ||
+ | ##長照2.0理念 | ||
+ | ##長照服務給付與支付新制 | ||
+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成效 | ||
+ | ##長照2.0改革成功之處 | ||
+ | #當前長期照顧的問題點 | ||
+ | ##計算方式是任用一項服務即納入 | ||
+ | ##*未檢視長照服務提供與外籍看護工聘僱的連動關係 | ||
+ | ##*住宿式服務未被完整納入 | ||
+ | ##*較少將照顧服務涵蓋率與勞動參與率一併考量 | ||
+ | ##*未同時關注照顧接受者與家庭照顧者 | ||
+ | ##現有長照2.0服務主要使用居家服務與日間照顧,這兩類服務對象主要為輕中度 | ||
+ | ##家庭照顧者是一項人權議題 | ||
+ | #面對 超高齡社會擔心什麼?可以做什麼? | ||
+ | #家總倡議:新三不長照 | ||
+ | ##不離職照顧 | ||
+ | ##不必然自己照顧 | ||
+ | ##家庭不失和 | ||
− | |||
− | + | ===思考方向=== | |
+ | #完整納入住宿式服務選項 | ||
+ | #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完整納入服務體系 | ||
+ | #同時納入被照顧者與照顧者的需求 |
2023年5月26日 (五) 15:14的最新修訂版本
摘要
為了安養長輩而剝削照護者的尊嚴,是一種必然嗎?邀請長照權益監督聯盟、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陳正芬教授,與聽眾一同探討:生命如何尊嚴自主,台灣如何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引言
長期照護是絕大多數人會面臨到的問題,隨著人們平均壽命的增加與人口的老年化,台灣的扶養比已經翻了近三倍,有一天你會需要養你的父母親,以及未來有一天你需要的時候。這些不是個人能夠準備的來的事,而是這個社會會需要一起面對的大事,一個社會應該一起面對這種人生大事,而不是誰遇到了誰倒楣。這就稱為公共化。然而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做了哪些準備?現況如何?我們的社會又要如何提供足夠的長照資源?臺灣長照人力會不會陷入資源不足、剝削勞動人力、專業長照流失的性循環呢?
正芬老師告訴我們,有一種可能是,「透過讓生命能夠尊嚴自主,帶領台灣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講者介紹
陳正芬
長期照顧權益監督聯盟 召集人
中國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常務理事/政策委員會召集人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教授
我國長期照顧的政策發展與轉變
- 什麼是長期照顧?
- 長期照顧需求的評估
- 需求評估常以下列二項為依據:
-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
- 洗澡、穿衣、上廁所、位移(上下床或椅子)、室內走動、和進食等日常生活必備的功能項目
-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s)
- 包含做輕鬆家事、洗衣、煮飯、購物、理財、室外走動、打電話、和遵醫囑服藥等在社區中獨居所必備的功能
-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
- 凡是因為健康的因素而無法執行這些活動項目,就視為身體功能障礙而需要長期照護
- 長期照顧是人類除了生、老、病、死之外第五種無可迴避的風險
- 需求評估常以下列二項為依據:
- 臺灣長期照顧政策的回顧
- 長期照顧保險之規劃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長期照顧保險之辯論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台灣長期照顧體系二十年來的變化
- 長期照顧2.0政策上路之後
- 長照2.0理念
- 長照服務給付與支付新制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成效
- 長照2.0改革成功之處
- 當前長期照顧的問題點
- 計算方式是任用一項服務即納入
- 未檢視長照服務提供與外籍看護工聘僱的連動關係
- 住宿式服務未被完整納入
- 較少將照顧服務涵蓋率與勞動參與率一併考量
- 未同時關注照顧接受者與家庭照顧者
- 現有長照2.0服務主要使用居家服務與日間照顧,這兩類服務對象主要為輕中度
- 家庭照顧者是一項人權議題
- 計算方式是任用一項服務即納入
- 面對 超高齡社會擔心什麼?可以做什麼?
- 家總倡議:新三不長照
- 不離職照顧
- 不必然自己照顧
- 家庭不失和
思考方向
- 完整納入住宿式服務選項
- 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完整納入服務體系
- 同時納入被照顧者與照顧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