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再公共化聯盟/政見列表: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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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教育再公共化聯盟]] | [[分類:教育再公共化聯盟]] | ||
:::----- 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 | :::----- 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 | ||
− | #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 | + | #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span style='color:brown'>Why</span> |
#:建議修改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建議修改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
#:用以: | #:用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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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 ||
##應落實<span style='color:brown'>基金滾存</span>(含中央與地方)。 | ##應落實<span style='color:brown'>基金滾存</span>(含中央與地方)。 | ||
− | #以地區中的高中或大型國中為中心,將地區內的高中小編成「盟校網絡」 | + | #以地區中的高中或大型國中為中心,將地區內的高中小編成「盟校網絡」<span style='color:brown'>畫簡圖,有車車</span> |
##地區中的小校因生源縮減無以為繼時,轉型為學習基地 / 社區中心 / 防災救護中心。 | ##地區中的小校因生源縮減無以為繼時,轉型為學習基地 / 社區中心 / 防災救護中心。 | ||
##緩步增加學生的交通支出,學生更常到各類學習基地學習。 | ##緩步增加學生的交通支出,學生更常到各類學習基地學習。 | ||
##「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盟校網絡」 | ##「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盟校網絡」 | ||
− | ## | + | ##最大程度保留教育用地,以支撐之後<span style='color:brown'>「土地驅動」</span>的教育轉型 |
#:廢校除侵害原學區學生就學權利外,同時也造成(青年)人口會流失更嚴重的問題。 | #:廢校除侵害原學區學生就學權利外,同時也造成(青年)人口會流失更嚴重的問題。 | ||
− | #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剛性課綱軟性實施」) | + | #<span style='color:brown'>(0.1C)</span>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剛性課綱軟性實施」) |
##在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2024 年教育經費設算時,97% 仍以老師以教科書統一教學,設算教育經費。但 3% 以支援現場老師帶領學生自主學習為設算模型。 | ##在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2024 年教育經費設算時,97% 仍以老師以教科書統一教學,設算教育經費。但 3% 以支援現場老師帶領學生自主學習為設算模型。 | ||
##之後年度,視現場情況,擴大現場的自主學習財務支援。 | ##之後年度,視現場情況,擴大現場的自主學習財務支援。 | ||
− |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 | + |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span style='color:brown'>有待進一步討論</span> |
#:修《課程總綱》支持現場教師自主學習 | #:修《課程總綱》支持現場教師自主學習 | ||
#: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柒、實施要點 / 一、課程發展 / (二)課程設計與發展」,新增第六點:班級教師獲得校外資源或在班級自主學習教育基本需求內,設計學生參與治理之群學課程,得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報備實施,其平均課程節數不逾每週十節。 | #: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柒、實施要點 / 一、課程發展 / (二)課程設計與發展」,新增第六點:班級教師獲得校外資源或在班級自主學習教育基本需求內,設計學生參與治理之群學課程,得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報備實施,其平均課程節數不逾每週十節。 | ||
− | # | + | #建立<span style='color:brown'>生源預判網</span> |
#:結合內政部人口資料與教育部學校資料,建立從學前到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常態性的生源預判網。 | #:結合內政部人口資料與教育部學校資料,建立從學前到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常態性的生源預判網。 | ||
##聯合所有的地方政府。 | ##聯合所有的地方政府。 | ||
− | ## | + | ##(中央+地方政府)能提前預判一年就好。 |
##剛開始不準沒有關係,慢慢會抓到預判的竅門。 | ##剛開始不準沒有關係,慢慢會抓到預判的竅門。 | ||
##要有主政單位和專責團隊。 | ##要有主政單位和專責團隊。 | ||
第 34 行: | 第 34 行: | ||
#幼教師成立「自我培力」與「勞動合作」體系 | #幼教師成立「自我培力」與「勞動合作」體系 | ||
#於不賺錢地區再開設三千班幼兒園 | #於不賺錢地區再開設三千班幼兒園 | ||
− | #社宅留置幼兒園設班空間 | + | #社宅留置幼兒園設班空間<!--#因應年幼子女家庭家長的彈性工作和生活安排,逐步推動夜間與周末托育方案--> |
− | #因應年幼子女家庭家長的彈性工作和生活安排,逐步推動夜間與周末托育方案 | + | |
#:----- 自主學習公共化 ----- | #:----- 自主學習公共化 ----- | ||
− | # | + | #建立教師<span style='color:brown'>「自我培力」</span>與<span style='color:brown'>「群學」</span>的大型網絡 |
##以過去 20 年教學卓越獎為基礎,加上各地的「跨校教師社群」。 | ##以過去 20 年教學卓越獎為基礎,加上各地的「跨校教師社群」。 | ||
##訂定專項的補助要點,鼓勵這些老師將他們用在自己身上的「自我培力」與「群學」的要領,用在他們的學生身上。 | ##訂定專項的補助要點,鼓勵這些老師將他們用在自己身上的「自我培力」與「群學」的要領,用在他們的學生身上。 | ||
##每年讓他們自己籌備論壇,分享案例,歸納經驗,溫養網絡。 | ##每年讓他們自己籌備論壇,分享案例,歸納經驗,溫養網絡。 | ||
− | # | + | #各級學校導入<span style='color:brown'>自主學習課程泡泡</span> |
− | # | + | #為<span style='color:brown'>待定向青少年</span>成立「生涯發展高中」(第五類高中) |
− | ## | + | ##入學起始年齡15到24歲 |
##鼓勵公辦民營 | ##鼓勵公辦民營 | ||
##領證教師與獨立教育工作者皆可應徵 | ##領證教師與獨立教育工作者皆可應徵 | ||
##多樣的學習方式,混搭校內課程、校外課程、線上學習 | ##多樣的學習方式,混搭校內課程、校外課程、線上學習 | ||
##學習者高度參與學習治理 | ##學習者高度參與學習治理 | ||
− | ## | + | ##群學,<span style='color:brown'>每生均有有學習社群</span> |
##軟性課綱:基本主題(50%),溝通、數字管理、科學與生活、公民、藝術、與AI協作。<br/>適性主題(50%)。 | ##軟性課綱:基本主題(50%),溝通、數字管理、科學與生活、公民、藝術、與AI協作。<br/>適性主題(50%)。 | ||
+ | #:<img src='http://jendo.org/~游士賢/teenage/課程架構.svg' /> | ||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體制內外皆受協助 |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體制內外皆受協助 | ||
− | #: | + | #:推動起草《實驗教育特殊學習需求學生補助要點草案》,採取<span style='color:brown'>「法律扶助基金會模式」</span>,訴求政府補助公協會,提供協助;實驗教育中的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和家庭,取得這些協助。 |
#以提供「群學」「陪伴」及「自主學習協助」,改善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 | #以提供「群學」「陪伴」及「自主學習協助」,改善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 | ||
#:現有邏輯: | #:現有邏輯: | ||
第 60 行: | 第 60 行: | ||
##在課後照顧的經驗中,只要進行適性學習、群學,並且學習節奏個別化,學生本來是可以學會的,不會變成 C 。 | ##在課後照顧的經驗中,只要進行適性學習、群學,並且學習節奏個別化,學生本來是可以學會的,不會變成 C 。 | ||
##學習扶助要做的是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技能,不是執著於「減 C 」。 | ##學習扶助要做的是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技能,不是執著於「減 C 」。 | ||
− | #發展各領域基本內容(含知識與技能) | + | #<s>發展各領域基本內容(含知識與技能)</s> |
##杜正勝部長時已有「社會領域基本內容」的前例,不是沒有前例。 | ##杜正勝部長時已有「社會領域基本內容」的前例,不是沒有前例。 | ||
##每個領域委託三個異質團隊,發展三個版本,對社會公布。 | ##每個領域委託三個異質團隊,發展三個版本,對社會公布。 | ||
第 74 行: | 第 74 行: | ||
##彙整兩公約與台灣現有法令對家長的相關規定 | ##彙整兩公約與台灣現有法令對家長的相關規定 | ||
#:----- 終身學習公共化 ----- | #:----- 終身學習公共化 ----- | ||
− | #終身學習推展會 | + | #<span style='color:brown'>終身學習推展會</span> |
##推展會層級拉高(由行政院政委以上召集) | ##推展會層級拉高(由行政院政委以上召集) | ||
##分組,每一組都要實質配置行政資源 | ##分組,每一組都要實質配置行政資源 | ||
第 83 行: | 第 83 行: | ||
#:----- 推進台灣成為青年的安居社會 ----- | #:----- 推進台灣成為青年的安居社會 ----- | ||
#加課資本利得稅,租稅負擔率恢復到 18% | #加課資本利得稅,租稅負擔率恢復到 18% | ||
− | #<span style='color:brown'> | + | #<span style='color:brown'>對於「民間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團體」教學上需要之訊息,若涉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1條規定中央各主管機關所策訂之「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立法委員應協助爭取開放。</span> |
#發展「全民國防」教育 | #發展「全民國防」教育 | ||
− | #: | + | #:大幅增加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全民國防科的預算。強化《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並進行以下推動: |
#*推動分享 | #*推動分享 | ||
#*#場地分享(漆彈射擊場折扣入場) | #*#場地分享(漆彈射擊場折扣入場) | ||
第 92 行: | 第 92 行: | ||
#*#內容共享(open content) | #*#內容共享(open content) | ||
#*參訪體驗 | #*參訪體驗 | ||
− | #*# | + | #*#學習據點,如: |
− | #*#電力調度儲能示範學校 | + | #*#*電力調度儲能示範學校 |
− | #*#淨水儲水示範學校 | + | #*#*淨水儲水示範學校 |
#*#罐頭食品體驗,仍遵守戰時食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食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罐頭食品體驗,仍遵守戰時食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食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
#*#設計救死扶傷的各受眾課程(衛生與基礎救護、防災避難規畫),仍遵守戰時藥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藥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設計救死扶傷的各受眾課程(衛生與基礎救護、防災避難規畫),仍遵守戰時藥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藥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
第 126 行: | 第 126 行: | ||
##更好的邏輯思辨訓練,更好的領域核心知能,更強的工具能力。 | ##更好的邏輯思辨訓練,更好的領域核心知能,更強的工具能力。 | ||
#每位受僱者每月有四小時的帶薪學習時數,學習內容自選,由國庫和僱主共同支持。 | #每位受僱者每月有四小時的帶薪學習時數,學習內容自選,由國庫和僱主共同支持。 | ||
− | # | + | #<span style='color:brown'>立法保障零工經濟勞動者之工作安全與平等勞動權益,課予勞動服務供應業者應有之雇主責任;消除勞工組織工會或成立工作者合作社之法令障礙;立法鼓勵企業員工過半持股,以有效參與公司治理。</span> |
#以 web 3.0 技術為基礎建立學習歷程的規範與效力。 | #以 web 3.0 技術為基礎建立學習歷程的規範與效力。 | ||
#實現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 | #實現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 |
2023年9月27日 (三) 10:32的最新修訂版本
- ----- 以適當立法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
- 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Why
- 建議修改第十三條的第二項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用以:
- 支持地區編成「盟校網絡」 以因應新生兒縮減潮。
- 與地方政府協力於「不賺錢地區」,提供學前教育服務。
- 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 同時管理公庫財源,與非公庫財源。
- 滿足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
-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 應落實基金滾存(含中央與地方)。
- 以地區中的高中或大型國中為中心,將地區內的高中小編成「盟校網絡」畫簡圖,有車車
- 地區中的小校因生源縮減無以為繼時,轉型為學習基地 / 社區中心 / 防災救護中心。
- 緩步增加學生的交通支出,學生更常到各類學習基地學習。
- 「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盟校網絡」
- 最大程度保留教育用地,以支撐之後「土地驅動」的教育轉型
- 廢校除侵害原學區學生就學權利外,同時也造成(青年)人口會流失更嚴重的問題。
- (0.1C)建立新的「教育基本需求設算框架」,將自主學習納入教育的基本需求。(「剛性課綱軟性實施」)
- 在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2024 年教育經費設算時,97% 仍以老師以教科書統一教學,設算教育經費。但 3% 以支援現場老師帶領學生自主學習為設算模型。
- 之後年度,視現場情況,擴大現場的自主學習財務支援。
- 將台灣目前的課綱改成「軟性課綱」。有待進一步討論
- 修《課程總綱》支持現場教師自主學習
- 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柒、實施要點 / 一、課程發展 / (二)課程設計與發展」,新增第六點:班級教師獲得校外資源或在班級自主學習教育基本需求內,設計學生參與治理之群學課程,得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報備實施,其平均課程節數不逾每週十節。
- 建立生源預判網
- 結合內政部人口資料與教育部學校資料,建立從學前到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常態性的生源預判網。
- 聯合所有的地方政府。
- (中央+地方政府)能提前預判一年就好。
- 剛開始不準沒有關係,慢慢會抓到預判的竅門。
- 要有主政單位和專責團隊。
- ----- 學前教育公共化 -----
- 自學前教育階段就應開始針對有「負面童年經驗(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之學童,規劃協助方案【參考國外經驗】
- 拉齊並改善幼教師的勞動條件
- 幼教師成立「自我培力」與「勞動合作」體系
- 於不賺錢地區再開設三千班幼兒園
- 社宅留置幼兒園設班空間
- ----- 自主學習公共化 -----
- 建立教師「自我培力」與「群學」的大型網絡
- 以過去 20 年教學卓越獎為基礎,加上各地的「跨校教師社群」。
- 訂定專項的補助要點,鼓勵這些老師將他們用在自己身上的「自我培力」與「群學」的要領,用在他們的學生身上。
- 每年讓他們自己籌備論壇,分享案例,歸納經驗,溫養網絡。
- 各級學校導入自主學習課程泡泡
- 為待定向青少年成立「生涯發展高中」(第五類高中)
- 入學起始年齡15到24歲
- 鼓勵公辦民營
- 領證教師與獨立教育工作者皆可應徵
- 多樣的學習方式,混搭校內課程、校外課程、線上學習
- 學習者高度參與學習治理
- 群學,每生均有有學習社群
- 軟性課綱:基本主題(50%),溝通、數字管理、科學與生活、公民、藝術、與AI協作。
適性主題(50%)。
-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體制內外皆受協助
- 推動起草《實驗教育特殊學習需求學生補助要點草案》,採取「法律扶助基金會模式」,訴求政府補助公協會,提供協助;實驗教育中的特殊學習需求學生和家庭,取得這些協助。
- 以提供「群學」「陪伴」及「自主學習協助」,改善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
- 現有邏輯:
- 將全體學生格式化,依前段學生為模板,施以統一教導。讓後段學生變成「陪讀」。
- 不適應者,變成 C 。
- 再用「學生學習扶助」減 C 。
- 合理邏輯:
- 在課後照顧的經驗中,只要進行適性學習、群學,並且學習節奏個別化,學生本來是可以學會的,不會變成 C 。
- 學習扶助要做的是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技能,不是執著於「減 C 」。
發展各領域基本內容(含知識與技能)- 杜正勝部長時已有「社會領域基本內容」的前例,不是沒有前例。
- 每個領域委託三個異質團隊,發展三個版本,對社會公布。
- 標準為符合以下一到三點:
- 是學習該領域事務的基礎知能
- 是學習其他領域事務的基礎知能
- 能在生活中找到相關的應用
-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
- 以 NGO Hub 形成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治理網絡
- 家長也是資深學習者之一,必須和同學一起成長。所以應有以家長為主體的家長培力,如每年四小時家長上課
- 家長應參與學校課程的治理
- 家長對教育的法定參與,應有相應配套,例如:一定額度的公假,僱主、政府、家長分攤
- 彙整兩公約與台灣現有法令對家長的相關規定
- ----- 終身學習公共化 -----
- 終身學習推展會
- 推展會層級拉高(由行政院政委以上召集)
- 分組,每一組都要實質配置行政資源
- 各分組在一定權限下有自主規劃權
- 各縣市政府內要有對應的工作小組
- 推展會成員來自各利害關係團體代表所推舉
- 終身學習經費應隨社會變化逐年提高
- ----- 推進台灣成為青年的安居社會 -----
- 加課資本利得稅,租稅負擔率恢復到 18%
- 對於「民間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團體」教學上需要之訊息,若涉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1條規定中央各主管機關所策訂之「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立法委員應協助爭取開放。
- 發展「全民國防」教育
- 大幅增加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全民國防科的預算。強化《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並進行以下推動:
- 推動分享
- 場地分享(漆彈射擊場折扣入場)
- 器材分享(BB槍互借網絡,參課者每生有 5000 發的射擊量)
- 師資共享(教支人員、跨校選修)
- 內容共享(open content)
- 參訪體驗
- 學習據點,如:
- 電力調度儲能示範學校
- 淨水儲水示範學校
- 罐頭食品體驗,仍遵守戰時食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食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設計救死扶傷的各受眾課程(衛生與基礎救護、防災避難規畫),仍遵守戰時藥物配送準則,但刺激「戰時藥物配送網絡」成型,降低部會之間踼皮球。
- 學習據點,如:
- 跨域合作
- 學校與里合作
- 體制學校社團課、寒暑假課規畫(2023暑假,跨校)
- 體制學校與實驗教育(2023暑假,跨校)
- 申請計畫,用問卷刺激各方人士對「全民國防教育」的想像,並找到受眾中對全民國防有興趣者,並讓他們相互協助
- 在國中小部分可以
- 連結「戶外教育」
- 連結「童軍」
- 連結「體育」
- 連結「數學」
- 連結「理化」
- 連結「公民」
- 連結「地理」與「地科」
- 連結「俄烏戰例」
- 房東大赦,讓房客能申請到租屋補助
- 提供足額的喘息服務,讓長輩長期照護的主要照顧者,能達到「週休一日」(每年需一百億)
- 落實「零到六歲國家和你一起養」
- 終身彈性學習:
- 上位節點,學習需求調查
- 不歪樓理財
- 自由軟體與3D建模
- 培養當代數位公民
- 用「培養當代數位公民」取代「媒體識讀」的概念。
- 建構「NGO hub」成為聯絡政府跨部會、多個民間團體的樞鈕。
- 提供「圖照變造」識別的公共服務。
- 培養「群學」的能力,並訓練運用社群資源糾錯。
- 善用「資源池」,領域達人,求取可靠資訊,增加第一手資訊來源。
- 更好的邏輯思辨訓練,更好的領域核心知能,更強的工具能力。
- 每位受僱者每月有四小時的帶薪學習時數,學習內容自選,由國庫和僱主共同支持。
- 立法保障零工經濟勞動者之工作安全與平等勞動權益,課予勞動服務供應業者應有之雇主責任;消除勞工組織工會或成立工作者合作社之法令障礙;立法鼓勵企業員工過半持股,以有效參與公司治理。
- 以 web 3.0 技術為基礎建立學習歷程的規範與效力。
- 實現能源的基本收入制度。